幫載友人兒子!國道撞護欄1死4傷 未提醒繫安全帶...駕駛起訴

▲新竹縣籍蘇姓男子去年雙十節駕駛皮卡車搭載家人與友人王姓小朋友5人南下,行經國一71.3K楊梅休息站前疑恍神衝撞水泥護欄,造成5人受傷意外,其中後座王姓小朋友傷重不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蘇姓男子駕駛皮卡車搭載家人與友人王姓小朋友南下,於國一衝撞水泥護欄,造成1死4傷。(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蘇姓男子去年雙十節陪同小孩踢足球,行程中還幫忙搭載王姓友人子共5人共乘一輛皮卡車,行經國一南下71.3K處,蘇男突然失控衝撞水泥護欄,造成車體嚴重毀損,車上5人都受傷送醫急救,其中王姓小朋友疑似未繫安全帶傷勢嚴重,送醫急救後仍於2天後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蘇姓男子駕駛前應注意乘客是否繫上安全帶,發生車禍意外導致被害人死亡顯有過失,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蘇男起訴。

檢警調查,36歲的蘇姓男子去年雙十節下午2時許,駕駛白色皮卡車搭載妻子、2個兒子與王姓友人之子踢足球,返程行駛國道一號南下至71.3K處,亦即楊梅休息站站前時,蘇男突然失控迎面撞上路旁水泥護欄,造成車上5人都受傷,其中後座的王姓小朋友未繫安全帶傷勢嚴重,送醫急救2天後仍因創傷性腦損傷、頭部、臉部等多處撕裂傷、頭骨骨折與氣腦等傷勢宣告不治。

桃園地檢署複訊時,蘇男坦承幫友人搭載小孩踢球之事實,也承認因恍神撞上水泥護欄,檢方根據國道二隊現場採證照片等佐證,檢方認為,駕駛行車前因留意乘客是否繫上安全帶,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因駕駛疏忽未注意乘客未繫安全帶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致使被害人死亡,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蘇男顯有過失,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蘇男提起公訴。

 【更多新聞】

快訊/桃園永安漁港驚見2浮屍!僅著泳褲 疑高美濕地落海失聯移工

火爆片!貨車右轉不讓行人「斑馬線上互毆」 司機最高恐罰6千

►年收入2千萬!欠所得稅1969萬躲美國 身價8億男想回台...豪氣繳清

 

 

 

03/13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558 2 7669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