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男子駕駛皮卡車搭載家人與友人王姓小朋友南下,於國一衝撞水泥護欄,造成1死4傷。(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蘇姓男子去年雙十節陪同小孩踢足球,行程中還幫忙搭載王姓友人子共5人共乘一輛皮卡車,行經國一南下71.3K處,蘇男突然失控衝撞水泥護欄,造成車體嚴重毀損,車上5人都受傷送醫急救,其中王姓小朋友疑似未繫安全帶傷勢嚴重,送醫急救後仍於2天後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蘇姓男子駕駛前應注意乘客是否繫上安全帶,發生車禍意外導致被害人死亡顯有過失,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蘇男起訴。
檢警調查,36歲的蘇姓男子去年雙十節下午2時許,駕駛白色皮卡車搭載妻子、2個兒子與王姓友人之子踢足球,返程行駛國道一號南下至71.3K處,亦即楊梅休息站站前時,蘇男突然失控迎面撞上路旁水泥護欄,造成車上5人都受傷,其中後座的王姓小朋友未繫安全帶傷勢嚴重,送醫急救2天後仍因創傷性腦損傷、頭部、臉部等多處撕裂傷、頭骨骨折與氣腦等傷勢宣告不治。
桃園地檢署複訊時,蘇男坦承幫友人搭載小孩踢球之事實,也承認因恍神撞上水泥護欄,檢方根據國道二隊現場採證照片等佐證,檢方認為,駕駛行車前因留意乘客是否繫上安全帶,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因駕駛疏忽未注意乘客未繫安全帶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致使被害人死亡,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蘇男顯有過失,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蘇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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