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憂囤房稅2.0壓力轉嫁租屋族 籲稅率提高到10%搭配「出租輕稅」

▲台北市房地產,房產配圖。(圖/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日前正式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正式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持有多戶房屋且非自住住家稅率調升至 2% - 4.8%,有部分房客憂心,房東可能將稅金轉嫁給租客。時代力量8日表示,問題出在稅率過低,未能拉大「未申報出租/空閒置房屋」與「申報租出房屋」的稅率落差,難以促使囤房大戶釋出空屋、誠實申報出租。

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舉例,一間位於新北市價值1200萬的非自住房屋,月租2.5萬,年租30萬,房屋稅6000元,若這間房屋的稅率從1.5%漲至2.0%,一年只需多繳2000元的稅,漲至4.8%,一年要多繳1萬3200元的稅,當然很容易轉嫁給房客。

余佳蒨表示,如果稅率拉到10%以上,一年要多繳3萬4000元的稅金,房屋要調漲近3000元才能完全轉嫁,難度較高,此時房東才會考慮申報出租,免去難以轉嫁的高額稅金。

余佳蒨指出,時力版囤房稅主張稅率應提高為 2.4% - 10%,才能真實累進差別稅率的精神,再加上「出租輕稅」的配套,才能鼓勵空屋釋出與主動申報出租,滿足國人租屋與申請租金補貼的需求。行政院推出的版本,可說是「時力版0.5」,僅微幅提高多屋者的租稅負擔,無法迫使多屋者將房屋釋出到市場。

余佳蒨強調,為了「迫使空閒置的房屋進入市場」,多屋者的累進稅率一定要大幅提高,拉大「未申報出租/空閒置房屋」與「申報租出房屋」的稅率落差,敷衍了事做半套的方案,承受政府無能政策惡果的仍然是房客。

對此疑慮,財政部說明,「囤房稅2.0」希望透過出租適用較輕房屋稅稅率的設計,增加住家用房屋租賃市場的供給量,以平穩租金,且出租房屋稅負反而減輕,房東不會藉此調漲房租,可讓想租屋的人都租得到好屋,實現居住正義;房東不僅最低稅率少0.5個百分點,最高稅率更少2.4個百分點;同時,新版最高稅率,比現行最高稅率3.6%少1.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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