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飲料女店員欠老闆錢,竟肉償抵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飲料店女店員向老闆借錢,因還不出錢來,竟用身體抵債,共和老闆發生3次關係。老闆娘發現後,怒和老闆離婚,並將女店員告上法院求償50萬元。女店員雖辯稱只是單純用身體還債,兩人沒感情,但法官仍判定她侵害配偶權,要賠老闆娘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正宮指控,她和丈夫結縭24年,共同經營飲料店,她卻發現丈夫和女店員小詩(化名)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以LINE互傳曖昧訊息,還發生好幾次性行為,讓她得知後大受打擊,於去年和丈夫離婚,也要向小詩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詩辯稱和老闆是性交易,因她欠老闆錢,所以才和他發生性行為抵償債務,總共上床3次,兩人並無感情交往,沒有侵害配偶權。
法官認為,小詩在飲料店任職,明知老闆有家庭,還和他發生關係,讓正宮得知後與丈夫協議離婚,雖然小詩是因欠錢而發生關係抵債,仍侵害配偶權,審酌小詩目前無業,判她要賠正宮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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