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從淘寶買120雙Nike鞋在海關時遭扣,經鑑定為仿冒,法院依違反商標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張姓男子從大陸淘寶進口120雙NIKE鞋,抵達八里分關通關時當場被扣押,經NIKE鑑定後均為仿冒品,男被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張男稱「網頁照沒有NIKE商標,入關卻有,是被矇騙的」,強調買鞋目的是要贈送給親友及宮廟贈品,法官不採信,依意圖販賣而輸入侵害商標權商品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張男2022年8月間向大陸地區買120雙鞋子,經NIKE鑑定後均為仿冒品,決定提告。法官經查,發現被扣押的鞋盒,外觀有完整NIKE商標外,鞋面也有其商標,包裝完整,顯見張男確實購買仿冒品。
張男稱,每雙以150至250元間購買,NIKE則提出市價估價表每雙真品單價為2000元,張男才坦承,鞋子是從淘寶購買的仿冒品,淘寶網購買商品後都會留下交易記錄,確保買賣爭議,同時更強調,購買目的是為贈送親友及宮廟遶境贈送用,但同時又自稱其家中僅有爸爸、媽媽、弟弟、妹妹。
法官認為,120雙數量顯然非他說的是想自用或贈送親友,況且張男也無法提供想贈送宮廟的相關證據,因此主觀認定他是基於意圖販賣,才購買仿冒鞋。
法官審酌張男基於意圖販賣目的,進而向大陸地區不詳人,輸入侵害NIKE商標權商品,缺乏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觀念,破壞商品交易秩序,減損商標所表彰功能,造成NIKE受有損害,且未能與NIKE達成和解、獲賠償,依意圖販賣而輸入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扣案120雙仿冒「NIKE」運動鞋(含鞋盒)均沒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