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買房無權談居住正義?」 陳佩琪列名下房產:絕無炒作買賣

▲▼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柯文哲與妻子陳佩琪。(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與前立委黃國昌日前以「司法正義」、「居住正義」為訴求,號召民眾7月16日走上凱道遊行,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也表態參與,卻因個人與妻子底下所持有的房產及存款引發爭議。對此,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10日就在臉書解釋兩人取得房產的緣由,強調「靠著自身辛苦工作所得,買一間自用房地產的人,難道就無權談居住正義?」

陳佩琪指出,2010年底,他們夫妻拿出手邊工作20多年的積蓄去付頭期款買了信義路上的房子,向銀行借貸並分期付利息,從此之後,他們也不免俗地落入「屋奴」的行列,每個月幾乎把大半的薪水貢獻給了房貸,他們收入雖較一般上班族高,但買了房子後,還是把一半以上的收入貢獻給了建商和投機客,這和一些收入較低,也是貢獻大半收入買蛋白區房子的人有什麼兩樣? 一樣是房貸屋奴,只能在日常生活中縮衣節食,儘量節制消費、旅遊,只想早點還完房貸,「台灣若都是像我們這樣的人,經濟動力和消費市場怎麼好的起來?」

陳佩琪再提到,當初是為了柯文哲去台大醫院上班方便,才買了接近台大醫院的房子,他常半夜緊急被叫去醫院,騎腳踏車穿梭在中山南路間,安全很讓人擔心,想說買近一點的地方,理論上較安全;三年後柯文哲離開醫院去選舉,選舉時就有人把她買進三年的房子加價一倍到億元,藉此嘲諷他們也是住豪宅,說他們無權談居住正義,「我要說房子是我們買來自住用的, 當下值多少錢,對我們來說只是紙上富貴,沒拿來炒作買賣, 現值多少錢,一點意義也沒有。」

陳佩琪表示,一個多元化的都市,有豪宅、有高級住宅、有一般住宅、也有較簡陋的住宅,反映的是一個社會有不同經濟層面的民眾,有不同的住宅需求,這本來就是正常現象,只要證實家產是自己努力工作所得,房子是拿來自住的,有誠實向政府繳稅,符合上述條件,有錢買自用房子不是罪過。

陳佩琪強調,所謂居住正義,就是把房地產當成實現居住幸福用, 而不是拿來投資炒作用,「靠著自身辛苦工作所得,買一間自用房地產的人,難道就無權談居住正義?」

此外,陳佩琪提到,2014年柯文哲第一次出去選舉時,就有人講到他們家的住宅, 她曾在臉書寫過,「我們夫妻工作27年,,買房的資金均是夫妻辛苦工作所得, 我們努力工作,貢獻社會,我們沒有掠奪社會資源,更沒有玩對社會沒有貢獻的金錢遊戲。」

陳佩琪最後再重述過去監察院財產申報附註欄上寫的,「夫妻目前自住住宅所處的基地,土地分割六張地契,所以分六筆申報,房子因自用、公設和共同使用部分,所以分三筆申報; 2016年父親過世後,兄弟姐妹四人和母親共同繼承父親遺留的土地和建物(土地包含公有部分,因此有兩筆,建物有公設和自用,也分兩筆) ,這些是父親五十年前繼承祖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數十年來除家族分割繼承外,從未買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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