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爆惡師「書本巴童頭還腳踢」 園方威脅:監視畫面勿PO網

▲▼孩童,兒童,虐待,毆打,罵人,性侵,虐童,男童,小孩,小朋友,狼爪,色狼,。(圖/CFP)

▲高雄三民區某間準公托幼兒園驚傳不當體罰。(示意圖/CFP)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三民區某間準公托幼兒園驚傳不當體罰!一名家長在網路控訴,女兒遭到幼兒園老師敲頭,其他許多學生也被該園老師拿書本巴頭、踢頭、丟書包、拿類似藤條狀的物品拍打午休中的學生,家長事後申訴後,竟然還被園方「提醒」不得上傳任何監視器。對此,高雄市教育局介入調查,確認當事老師有不當對待多名幼生等違法行為,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

這名家長指出,他的女兒在幼兒園遭到不當體罰,在學校給的當天監視器的畫面中,就有他女兒被敲頭的畫面,甚至還有其他許多學生被老師拿書本巴頭、踢頭、丟書包、拿類似籐條狀的物品拍打午休中的學生。

他說,事後他們向高雄市教育局及社會局申訴,隔了2個月還沒有結果,當事老師就已遭到園方開除。然而,學校要老師自己請辭,老師因沒有拿到資遣費,就跑去教師協會尋求協助後轉調解委員會,希望和家長和解,他也因此被學校「提醒」不得上傳任何監視器畫面在大眾媒體上,否則會提告個資法。

當事家長直言,「目前心好累...只希望孩子健康平安快樂學習而已,不知道身為父母的自己究竟能為孩子爭取到多少人權...」。

對此,高雄市教育局表示,5月31日接獲通報,三民區某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疑似於112年5月25日不當對待幼生,業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提送審查小組審議,決議受理並派員調查。

教育局檢視5月24日至5月26日監視器畫面,並訪談幼生家長及涉案教保服務人員,發現該教保服務人員確有不當對待多名幼生等違法行為,將依法提認定委員會裁處。目前幼教師已經離職,相關案情將繼續調查。

教育局強調,針對不當對待幼兒案件零容忍,如有調查屬實絕不寬貸,依情節輕重最高可對幼兒園及行為人裁罰60萬元,如果情節重大則依法裁處幼兒園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行為人予以解聘且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幼兒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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