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陳姓人妻2022年9月間抓包林姓丈夫藏有一張摩鐵發票,同時又在家中發現林姓女子寫給丈夫的白色情人節情書,兩人甚至透過LINE傳送嘴對嘴親吻照、裸露下體的照片,氣得提出質問,丈夫也坦承已經和林女保持有性行為的交往關係長達1年,因此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林男和林女應連帶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
▲陳女抓包丈夫外遇林女。(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陳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結婚超過20年,婚後育有一名女兒,2022年9月間她先是發現丈夫藏有一張摩鐵發票,接著又在家中找到林女寫給丈夫的白色情人節情書,上頭寫著,「Dear小林哥:相識相惜已1個多月,後天就是White Day,在此能夠藉由這張細心挑選的卡片祝福你」。
除此之外,陳女還發現丈夫會透過LINE與林女互稱老公、老婆,並不時傳送嘴對嘴親吻照或「愛你」等訊息,平常也會互道晚安、報備行程,甚至曾前往林女家留宿、將包裹寄到對方家中等等,有時還會傳送裸露下體的照片或露骨文字訊息,林女收到後都沒有表現出厭惡或不舒服,反而順勢與丈夫調情,可見兩人早已發展出「超友誼」的關係。
陳女表示,她發現這些外遇證據隨即向丈夫攤牌,丈夫承認已經和林女保持有性行為的交往關係長達1年,兩人舉止曖昧、發生過性行為、共同前往旅館等行為,都嚴重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此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林男與林女經過法院合法通知皆未出庭。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女主張兩人侵害配偶權,並提出戶籍謄本、發票照片、情書照片、親密照片、LINE訊息紀錄等證據為證,兩人都未提出爭執,而在證據照片中,他們也確實有多張共同出遊、嘴對嘴親吻的合照,可見陳女的主張並非無據。
法官接著表示,考量到陳女月收入約5萬元,名下有4筆不動產、1筆田賦、2輛車及18筆投資,林男月收入為4至5萬元,名下有2筆不動產、2筆田賦、1輛車及4筆投資,林女月收入不詳,名下只有1輛汽車,最終判林男和林女應連帶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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