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琪搭男友舅舅的車要去道路救援,卻被載到摩鐵性侵,法院一審判罪證不足舅舅無罪,上訴後判決出現逆轉。(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男子阿威(化名)的車輛開到半路故障,請游姓舅舅開車順道載女友小琪(化名)過來救援,但舅舅卻把車繞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性侵小琪。小琪為了家族和諧原先隱忍,後來因阿威一家與舅舅有金錢糾紛,她便藉機吐露出不堪過程,法院一審因小琪說法不一、罪證不足,判舅舅無罪;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因提出了阿威與舅舅對質的錄音檔,舅舅認錯道歉,因此撤銷前審改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
根據判決,2021年11月21日下午,阿威開車行經石碇交流道附近時車卻突然故障,他於是打電話請游姓舅舅開車、一起接當時還是女友的小琪過來幫忙,但小琪事後指控,舅舅半途卻是藉口交流道車多上不了國道,開進汽車旅館休息,並壓住她強迫發生關係。
小琪受辱後,因為隨即要與阿威結婚,不敢說出口;過了1個月,因為阿威家人與舅舅有金錢糾紛談不攏,小琪才鼓起勇氣藉這個機會講出遭侵犯一事。
事情進入司法審理後,阿威媽媽(游男妹妹)出庭表示,雙方的確有金錢糾紛,游男向她借100萬、向阿威借50萬,卻遲遲不還,而有天媳婦說游男侵犯她,阿威才因此要求游男寫下悔過書,也表示當時游男因不明原因,神情恍惚,甚至走路也走不穩。
一審時,法官認為游男在寫下悔過書時精神狀態模糊不清,錄音中眾人質問「阿為什麼要給強(強迫)?」,游男表示「我嘛是跟他有開心才去」,與先前證述坦承強制性交有出入,是出於何種情境狀態立下悔過書無從認定,判決游男無罪。
檢察官不服上訴到高分院,游男表示,雖然確實有與小琪發生關係,但是雙方你情我願的性交易,用這個抵銷幫忙拖吊車輛的費用,後來被阿威趁他迷迷糊糊的狀態下逼寫悔過書,還遭恐嚇「不然會死很難看」。
法官勘驗阿威與游男對質的錄音檔後,認為游男主動提及「性侵」、「阿舅那時就是一時糊塗」、「我在這裡跟你說抱歉,阿舅跟你道歉」等語,並甘願冒著受刑罰的風險而坦承硬上小琪、立下悔過書,足以補強小琪所述情節,因此撤銷前審,依強制性交罪處游男有期徒刑3年2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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