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斗六雲林路三段今年3月5日凌晨4時52分許,一名63歲李姓老翁騎機車自摔起身撿拾安全帽時遭到後方由23歲王姓男大生所駕駛自小客車撞上,停留3分鐘即逃逸,警方循線找到王男經酒測達0.52毫克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今偵查終結,分以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罪嫌,將王起訴。而全案是雲林地方法院首度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
起訴書指出,王男3月5日凌晨2時許,在斗南鎮飲用啤酒、高粱酒後,明知酒精濃度逾0.25毫克以上者不得駕車,竟於4時40分許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雲林路三段392號之65前時,因酒後注意力及操控力降低,以時速90公里高速,撞上自摔後正在撿拾安全帽的63歲的李姓老翁,王男僅停留現場2至3分鐘後,在沒有留下任何聯絡資訊的情況下,直接駕車離開。
▲男大生酒駕撞死吸毒騎車自摔老翁竟肇事逃逸,偵查終結起訴。(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經警方於同日同日4時52分左右,在斗南鎮尋獲王男,並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2 毫克,而李姓老翁經緊急送往台大雲林分院急救後於同日5時19分死亡,檢警相驗後認定,李是因甲基安非他命過量、全身多處撞擊外傷、甲基安非他命毒性而死亡,研判李翁應為吸毒後騎車上路。
雲林地檢署認定王犯行明確,依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兩罪,將王姓大學生起訴,而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這也是雲林地方法院的首件國民法官審判案。
▲男大生酒駕撞死吸毒騎車自摔老翁竟肇事逃逸,偵查終結起訴。(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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