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花(化名)2021年11月間在臉書交友社團發文並張貼自己的照片,沒想到竟被張姓女子留言酸諷長相普通,甚至亂講她會剋死丈夫,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5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考量到張女無業也無財產,判她應賠償6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小花PO照徵友,卻遭張女留言嘲笑長相普通。(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花在判決書中主張,2021年11月10日她在家中上網,並於臉書社團「單身/單親交友聯誼會(館)」發文及張貼照片,沒想到張女竟在文章下方留言酸諷,說她「長得又不怎樣,只有普通」、「上午是寫真的還假的啊?這麼年輕老公被妳剋死啊」、「各位男生啊,這種女生不能要,你會被剋死啊」。
小花認為張女的留言造成她名譽受損及精神壓力,因此決定提告並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而張女挨告之後,聲稱自己是低收入戶,沒有工作,拿不出50萬元賠償。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張女在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臉書社團留言酸諷,內容客觀上有輕蔑、鄙視之意,的確會讓小花感到難堪、不快,且貶抑小花人格特質及評價,侵害到小花的名譽權,考量到她目前沒有工作,110年度無所得,名下也沒有財產,最終判她應賠償6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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