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黃姓男子,因懷疑鄭姓女友與李姓男子交往,約鄭女跟李男到大鵬灣跨海大橋下談判,而黃男拿彈簧刀將李男刺死,屏東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黃男有期徒刑14年,黃男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民事部分黃男應給付李男家屬528萬2875元。
▲東港鎮大鵬灣跨海大橋下停車場發生爭風吃醋打架情事,車窗被砸破。(圖/民眾提供,下同)
該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4月12日凌晨1時45分,警方獲報稱在東港鎮大鵬灣跨海大橋下停車場有民眾打架案件,警方到場了解後,為黃男駕駛自小客車,車上載有2名友人共3人,黃男因懷疑女友鄭女與李男交往。
黃男3人於大鵬灣找尋鄭女,終於在跨海大橋下停車場發現李男駕駛自小客車與她在車上飲酒聊天,進而上前理論;黃男一時醋勁大發與李男互毆,黃男友人蘇男也上前踹打李男,黃男並拿彈簧刀將李男打倒在地,另蘇男持雨傘敲打將李男的小客車後擋風玻璃毀損,警方到場發現已無打鬥情事,但李男已倒臥在地,經救護車送醫急救後於2時40分不治死亡。
後續屏東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黃男有期徒刑14年,又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4月;蘇男則是犯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又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4月。黃男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民事部分黃男應給付李男家屬528萬2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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