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特權坐牢遭爆像度假 高雄二監澄清:1室3人非獨囚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因「洗錢罪」遭判刑1年定讞,已於5月入監服刑。但媒體報導,陳致中在監獄內獨囚1室,還購買掌上型電視,甚至每天都有放風、曬衣時間,宛若度假。高雄第二監獄12日上午緊急澄清,陳致中目前與2名囚犯同在一舍房,另外放風、曬衣、掌上型電視,全都依照規定辦理。

陳水扁家族相關弊案,雖然因為去年立法院將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後,讓陳水扁、吳淑珍等人相繼解套。不過協助父母洗錢的陳致中,卻在去年高等法院更二審的判決中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最高法院4月間將扁家弊案大部分上訴駁回,陳致中遭判刑1年定讞,成為扁家唯一必須入監服刑的成員。陳致中也在5月份,進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

▲▼     陳致中        。(圖/記者吳世龍攝)

▲陳致中爆發特權坐牢,監獄方面緊急澄清 。(圖/記者吳世龍攝)

不過媒體報導,根據剛從高雄第二監獄出獄的更生人表示,陳致中在監獄內享有「特權」,「不僅1人1室、上下午各1次放風運動、入監不到1週就能看掌上型電視,還可能提早申請轉外役監,根本就像度假。」

高雄第二監獄12日上午隨即發布聲明,澄清陳致中5月份剛入監時,評估其身心狀態,認為當時並無適當人選配房雜居,所以讓陳致中短暫配住單人舍房;不過目前已經將他轉到3人舍房,有2名收容人同舍房。

此外,高雄二監也依照《監獄行刑法》,除國定例假日、休息日或有特殊事由外,均給予受刑人每日運動1小時,不是只有陳致中有運動、曬衣的時間,每個收容人都有。至於掌上型電視,高雄二監澄清,依照《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未滿第三級之受刑人限制購買收音機,掌上型電視則沒有限制;陳致中雖然累進處遇未滿第三級,但仍可購買掌上型電視。

高雄二監也強調,陳致中目前情緒堪稱平穩,生活作息確實配合監獄規定,並無因外界身份而與其他受刑人有所差異,希望媒體本乎事實公正報導,以正視聽。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