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爾地鐵新堂站女廁埋伏殺害女站務員的兇嫌全周煥,二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資料照/CFP)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首爾地鐵2號線新堂站一名年僅28歲的女站務員,曾被現年32歲的前男同事全周煥(전주환,音譯)跟蹤、偷拍、傳送文字訊息騷擾351次,她因此憤而提告,豈料去年9月在法院開庭的前一天,便遭該名男子尾隨持刀殺害慘死。對此,南韓法院昨(11)日召開二審,判處全周煥無期徒刑。
根據《韓聯社》,全周煥去年9月29日在一審時曾就跟蹤騷擾罪嫌被判處9年徒刑,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2-2部11日召開二審合併審理跟蹤騷擾、報復殺人等罪,判處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條例報復殺人、性暴力處罰法脅迫偷拍、跟蹤騷擾處罰法、侵入住宅等罪嫌的全周煥無期徒刑。
同時,二審法官還判處全周煥必須戴上15年的電子腳鐐、接受性暴力和跟騷防治課程各40個小時。
▲在首爾地鐵新堂站女廁埋伏殺害女站務員的兇嫌全周煥多次騷擾對方,表情相當猥瑣。(資料照/CFP)
此次二審由陳賢敏、金炯培、金吉良(김길량,音譯)等3名部長法官審理,法官們皆一致認為全周煥所犯下的報復殺人嚴重破壞刑事司法體制,屬相當嚴重的犯罪,其做案手法相當縝密、且經過事前詳細規劃,尤其死者長期以來被跟蹤騷擾而訴諸公權力介入,法庭審理期間竟還因此遭遇報復殺人而慘死。
法官們解釋判處無期徒刑的理由,「抱持不當的意圖和目的,侵害並奪走無辜民眾的生命,此舉必須付出相應代價,且非常有必要阻止類似犯罪再度發生,因此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不僅能夠守護社會全體成員的安全,也能讓被告在監獄服刑時懺悔其罪過,向死者家屬贖罪、度過餘生。」
去年一審時,曾就全周煥2021年跟蹤騷擾死者的罪嫌判處其9年徒刑,至於以報復手段殺害死者的罪嫌則判處40年徒刑,直到二審時才將兩案合併審理,而先前檢方曾向法官求處死刑。
▲▼首爾地鐵女站務員在新堂站女廁慘遭全周煥殺害,事後民眾前往現場獻花哀悼。(圖/達志影像/newscom、CFP)
據悉,全周煥與死者雖同樣於2018年任職首爾交通公社,然而兩人工作地點並不相同。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全周煥透過手機簡訊、通訊軟體向死者傳送騷擾訊息「我想見妳」,騷擾多達350次以上,甚至還以非法偷拍要脅見面,2021年10月被逮後慘遭公司勒令停職。
深知自己將被判處重刑、且不甘因訴訟而被公司勒令停職的全周煥決定展開報復,去年9月他曾5度前往死者舊家徘徊,同月14日(犯案當日)在住處附近自動櫃員機(ATM)提領帳戶內的1700萬韓元(約新台幣38萬),作為躲避警方追緝的資金,晚間6時在地鐵龜山站潛入公司內部網路調查死者工作地點,並購買單程車票前往新堂站。
全周煥頭戴衛生帽、埋伏女廁長達70分鐘,最終於晚間8時56分持準備好的兇器砍殺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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