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遭爆坐牢像渡假 黃揚明曝誇張經歷:政治人物有特權不意外

▲▼ 陳致中 。(圖/記者吳世龍攝)

▲陳致中因「洗錢罪」遭判刑1年定讞,已於5月入監服刑。(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因「洗錢罪」遭判刑1年定讞,已於5月入監服刑,但被媒體爆出不僅1人1室,還能看掌上型電視,簡直像在渡假,高雄第二監獄12日則發表聲明澄清,絕無特權,全依規定辦理。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分享自己在監所服役期間碰過的故事,坦言「監獄中,凡是政治人物入獄,有特權真的都不意外。」

黃揚明分享,某前縣長入獄服刑,不但獨居,且負責到圖書館擔任雜役。但圖書館共有2位雜役,另一位雜役就是這位前縣長的「部屬」,負責服侍他、吃完飯幫他洗碗等等的雜事。每次監所內的長官巡視,碰到這位前縣長,都會很溫馨地稱其「縣長」,而不是依規定叫受刑人的編號;黃揚明說,當時他在教化科,這位前縣長申請假釋時,在「悛悔情形」一欄中填寫的內容是「出獄後將從事司法改革」,實在非常溫馨。

黃揚明再舉例,某副議長因有背痛宿疾,要求舍房必須派一位小弟與他同房,除了服侍洗碗等雜務外,每天還要幫他按摩。有天,同房小弟白天出獄,舍房主管沒有當天就調派另一位小弟給該副議長當室友,下午副議長就揚言絕食抗議;此事鬧到高層長官親自出面溝通,舍房主管在傍晚5點前緊急調派另一位受刑人去陪副議長,才化解這場風波。

因此,黃揚明坦言,陳致中在獄中有特權一點都不意外,更何況,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核准本就是政治考量下的特權,畢竟有其父必有其子。

此外,黃揚明也補充,所謂的「掌上型電視」,是只能收看「數位電視頻道」的,且僅能使用電池供電,因此他們常形容在不能持有金錢的監所收容人手上,電池數量就等於是貨幣,而對監獄受刑人而言,有掌上型電視的,確實是無聊監獄生涯的頂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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