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內湖500萬強盜案內幕 藏鏡人竟是嘻哈主唱...隔天墜樓亡!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內幕曝!北市內湖區3月23日發生500萬元搶案,謝姓女子先後到2家銀行提領現金,卻遭陳、莊、黃、邱姓男子開車門持辣椒水劫走,4嫌當天落網,2個月後弘仁會李男也遭逮捕,5人被依強盜等罪收押禁見。檢警仍認內情不單純,抽絲剝繭後發現,真正指使者是發生搶案翌日墜樓身亡的嘻哈樂團羅姓主唱。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等罪將李男等起訴。

起訴指出,25歲羅姓男子(3月24日死亡)在3月某日知悉文姓、曾姓男子與謝姓女子將在某銀行提領鉅款,立刻指示李子軒在同年月19日以Telegram向陳哲銘共組強盜集團,陳則聯繫莊逸辰、黃偉傑、黎業鵬策劃強盜計謀。

▲▼500萬搶匪             。(圖/記者郭世賢攝)

▲莊姓嫌犯等4人劫鈔後,約1小時在新北市貢寮區、雙溪所警員持槍攔車。(資料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同年月21日居於幕後的羅男指示李,向陳告知行搶對象將在華南總行領錢並說明文男、曾男外觀特徵,再由陳駕駛車輛搭載莊到中正區重慶南路附近跟蹤,蒐集行搶對象行車習慣、日常作息,同時陳為避免員警追緝,向李提議購買權利車,羅答應後出資9萬元,莊再到桃園某車行以10萬5000元購買車,作為犯罪工具。

案發當天下午1時許,謝女先到國泰世華南港分行提領500萬(以好市多購物袋裝),同日下午2時許,前往第一銀行新湖分行提領195萬時,陳等人見機不可失,陳叫莊將車停在文男駕駛的BMW M5跑車後方,黎、黃下車,陳立刻持辣椒噴霧朝文男臉部噴,再由黎上車將500萬拿走,黃則負責把風,同日下午4嫌落網。

▲▼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弘仁會23歲李姓男子逃2個月落網。(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但4嫌對如何得知謝女鉅款一概推說不知,警方懷疑幕後另有主使人,不停歇調查蒐證,鎖定弘仁會23歲李子軒涉有重嫌,5月23日持搜索票在新北市三重區將李男逮捕。

警詢、偵查時,陳、莊、黃等人均坦承犯案,李則表示強盜計畫都是由受羅男指示,也坦承案發後有聯繫陳嫌女友,想用其女友身份聯絡陳的家屬,以代其委任律師,並送8000元給陳,刺探陳是否有供出強盜案幕後指揮者,同時也辯稱,全都是聽羅男指示,由陳去聯絡,自己僅構成幫助加重強盜。

▲▼        信義區停車場驚見男屍     。(圖/記者黃彥傑攝)

▲內湖區500萬搶案幕後羅姓主使者,案發後隔日被發現墜樓身亡。(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檢警透過線索尋找藏鏡人羅姓男子,意外發現他於搶案隔天被發現墜樓身亡在信義區某處停車場;據警方調查,其家屬表示羅男生前有開口借百萬被拒絕,因此不排除是積欠債務才想不開,經司法相驗判定羅是獨自上樓頂,無外力介入。

檢方根據搶案現場監視器畫面、被告供述等,依加重強盜罪將李子軒等5人起訴;另外狡詐的黎嫌被逮後,一度避免通緝身份遭查獲,竟冒用邱姓友人名義應訊,並先後在警詢、偵查時等筆錄偽造「邱00」署押,也導致媒體也都以「邱姓男子」報導新聞,另被依偽造文書起訴。

至於,扣案贓款500萬,為被告犯罪所得,如未能償還被害人,建請法院宣告沒收,如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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