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士林警分局警備隊柳姓女警,駕巡邏車撞傷騎乘機車王姓女大生,竟持假診斷證明書控告王涉犯過失傷害,反被依誣告罪起訴。(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知法玩法!北市士林警分局警備隊柳姓女警員,去年3月駕巡邏車不慎撞倒騎乘機車王姓女大生,雙方本以6600元達和解,但柳員卻以酸言酸語攻擊,讓女大生決定提告,事後柳員不滿竟持不明診斷證明書誣告過失傷害,反被依誣告罪起訴。對此,士林分局今表示,肇事致人受傷,已記申誡1次,至於誣告罪待判決結果,再擬議行政責任。
士林分局指出,柳姓女員警於去3月23日執行巡邏勤務駕駛警用汽車,不慎與騎乘重機車王姓民眾發生交通事故,雙方雖於案發隔日和解完畢,但王姓民眾後續不滿柳員拒絕道歉,因此對柳員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柳員聞訊也持診斷書向王民提告。
全案於同年6月6日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同年7月12日對柳員提告王民過失傷害部分為不起訴處分,王姓民眾則對柳員提出誣告告訴,今年3月6日柳員被依誣告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中。
▲騎乘機車的王姓女大生遭駕駛巡邏車的柳姓女警員撞擊。(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士林分局表示,柳員駕駛巡邏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6、61條規定,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已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第5點第1項第5款規定,核予柳員申誡1次處分;另該員涉嫌誣告部分,分局將待審理結果後再擬議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士林分局強調,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深入調查外,並重申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依法究辦,展現整飭警紀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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