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為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下同)
記者戴上容、郭世賢/新北報導
為預防狂犬病,新北市動保處每年6月至10月會發送大量通知書及簡訊,提醒新北飼主每年為家中犬貓和食肉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接到通知的民眾無需驚慌,不是要裁罰民眾飼養的動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而是提醒民眾應帶動物至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確保動物的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及新北市政府2016年公告規定飼養犬、貓、貂、浣熊、小熊貓、狐獴、鼬及臭鼬等寵物飼主應每年完成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違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1項第2款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另依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寵物之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辦理登記,違者可以同法第31條第8款規定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台灣進口的狂犬病疫苗以鋁為佐劑的死毒疫苗為主,但也有進口無佐劑的狂犬病疫苗。許多養貓飼主自行上網查詢資料,擔心含有鋁佐劑的疫苗可能引發局部炎症反應,導致腫瘤生成,而不願帶貓隻前往醫院施打疫苗。
動保處說明,關於疫苗佐劑的爭議,疫苗的生產國如歐盟、美國及日本等,未曾因貓隻施打狂犬病疫苗產生部位肉瘤的問題,要求有佐劑疫苗下架或禁止使用,且國內已有進口無佐劑疫苗,供民眾更多選擇,另外民眾可以諮詢獸醫師評估施打疫苗方式,以降低可能導致貓隻產生肉瘤風險,故飼主還是應每年帶貓隻施打狂犬病疫苗。
動保處表示,因為狂犬病會感染所有溫血動物,即使是飼養在家中的犬貓亦有罹患狂犬病風險,且依本市105年公告,每年未替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之飼主,可處3萬至15萬元罰款,故動保處建議市民應就近到鄰近的動物醫院替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或參加動保處辦理的狂犬病巡迴注射,以保護動物免受狂犬病的威脅,相關的巡迴注射行程,民眾可至動保處官網查詢(網址: https://reurl.cc/9Vgj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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