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宣布8月15日起違規亂丟垃圾包,最低罰鍰將從新台幣1200元提高至3600元。(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
文/中央社
北市環保局宣布,8月15日起,在北市違規亂丟垃圾包,最低罰鍰將從新台幣1200元提高至3600元,亂丟菸蒂、亂吐檳榔汁渣等6類行為也加重處罰。
北市萬華區今天舉行里長與市長座談會,9個里共同提案盼市府解決亂丟垃圾包亂象,並秀出大量垃圾包被棄置、橫生蟑螂老鼠的照片;市長蔣萬安則允諾萬華區巡查員增至12人、年底前增3台移動式攝影機、加重罰則至3600元。
環保局則以新聞稿表示,8月15日起,針對違規棄置垃圾包行為採從重處罰,最低罰鍰由1200元提高到3600元,同時有6類環境污染行為也將從重處罰,包含「拋棄菸蒂」、「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規廣告物」、「家畜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未清」、「亂吐檳榔汁渣」及「污染地面、水溝、牆壁其他土地定著物」。
環境清潔管理科長鄧淞駿告訴中央社記者,環保署針對廢棄物清理法的罰鍰額度有一套準則,該準則授權縣市政府可以調整金額,因此北市不須修法,但還有些行政程序要跑,也要給民眾宣導期,因此8月15日才正式上路。
鄧淞駿指出,加重處罰不是為了錢,而是不希望民眾抱持「一包垃圾而已」這種僥倖心態,人力清潔、環境汙染、蚊蟲問題等會造成很大危害跟成本,調高罰鍰金額多少有遏阻作用。
至於有里長提議可以試辦「免用專用垃圾袋」,鄧淞駿表示,北市使用專用袋已20幾年,且垃圾費隨袋徵收,法源上有困難、局裡也無此規劃;何況有沒有用專用袋跟亂丟垃圾包,兩者未必相關,很多被隨意棄置的垃圾還是有用專用垃圾袋。
而萬華區的巡查員原本只有9人,鄧淞駿說近期已擴編到10人、年底前會陸續增加到12人;至於移動式攝影機,鄧淞駿表示,主要是用來逮那些騎車或開車亂丟垃圾包的人,由拍到的車牌號碼循線取締。
鄧淞駿指出,里長反映的亂象多半是當地居民貪圖方便導致,不太會有駕駛行為,不過局裡還是會編預算購置設備;環保局會盤查棄置熱點及時間,還是以埋伏取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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