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聽聞女友2016年間前往高雄某神壇找林姓乩童改運,竟遭對方騙財騙色,一氣之下帶上1桶汽油前往林男家理論,並持刀威脅對方交出錢財,還揚言「你不要報案,不然我要殺死你,六龜我很熟」,最後成功奪走現金3萬元。陳男一審被橋頭地院法官依強盜罪判處7年3個月,他不滿提出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妥,最終維持刑度不變,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聲稱要為女友討公道,才會衝到林男家理論。(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陳男2022年6月19、20日之間,聽聞同居女友抱怨,2016年間曾在高雄市某神壇改運,卻遭林姓乩童以宗教名義斂財,甚至被迫發生性關係,他心生不滿,想要為女友討回公道,加上意外得知林男收入可觀,覺得有利可圖,於是在同年6月22日前往林男家理論。
陳男以毛巾、口罩遮掩外貌,在路途中經過其他人的果園,發現裡面有1桶機油和1桶汽油,便帶著汽油闖入林男家,當時林男一個人在廚房內,他上前先以右手從背後勒住林的脖子,接著左手拿取流理臺上的水果刀,抵在林的腰部作勢揮砍,恫稱「我被錢逼到了,要錢」。
陳男持刀將林男押往客廳,還將汽油淋在神明桌上,逼迫林男拿出錢來,否則就要放火燒或殺人,成功得手3萬元現金之後,他還追問是否有黃金或神明金牌,但並未得手,離開前他擔心林男報警,於是又嗆聲「你不要報案,不然我要殺死你,六龜我很熟」。
一審法官認為,陳男聲稱是要為女友討公道,但他與林男碰面時,卻全程未提及此事,況且他在事發之前,曾傳訊息給友人,內容提到「一定有肉,看有無信趣(興趣)」,有邀約對方共同前往林男家強取財物之意,並非單純想替女友出氣,因此沒有採信他的說詞,並依犯侵入住宅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7年3個月,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
陳男不滿提出上訴,堅稱自己沒有強盜、恐嚇之意,也沒有說過「你不要報案,不然我要殺死你」等話,錢則是林男突然塞給他的,他也不知道為什麼。
但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陳男的證詞前後不一致且相互歧異,假如錢真的是林男突然塞過來的,他為何不歸還,反而將錢拿走,這一點他始終無法給出合理的說明;再者,他若是單純要替女友討公道,又何必採取這樣激烈的手段,甚至邀朋友一起前往強盜取財,最終依舊沒有採信他的說詞,維持一審量刑,僅撤銷犯罪所得3萬元沒收、追徵的部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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