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延燒二個月的新北市板橋幼兒園餵藥案,新北地檢署昨宣告偵結,相關涉案人員均不起訴。新北市教育局今(13日)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教育局長張明文指出,經調查該於所並無不當對待幼生情事,將主動撤銷廢止立案許可的行政處分,並依規定主動予以協助。
▲延燒兩個月的板橋私幼疑餵藥案,新北教育局今公布行政調查。(圖/記者楊惠琪攝)
張明文表示,針對該園所不當對待的行政調查,共召開15次專案會議,經訪談與通知相關人員共52位,依據訪查內容,並無直接相關證據,經認定委員會審議,無法認定行為人有不當對待幼生情事。
張明文指出,依司法偵查結果不起訴處分,及教育局行政調查結果,已證明該園並無不當對待幼生,教育局主動撤銷廢止設立許可的行政處分,並依規定主動予以協助,昨已主動聯繫該園所,若園方要提出國賠,也會全力協助。
新北教育局指出,案發時考量8名幼兒驗出藥物反應,當下並無醫院提供質譜儀進一步檢驗結果,為維護幼生健康安全,以保護學童為最高標準裁處,於6月8日廢止該園設立許可,裁處15萬元罰鍰,6月12日勒令停業。現在檢調偵結、行政調查出爐,若該園若有疑義循行政救濟,若園方要提國賠,教育局也將依法配合。
新北地檢署日前公布36位受檢學童的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巴比妥類藥物」、「苯二氮平類藥物」,昨宣布偵結,認定該幼兒園並無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沒有不當體罰,也沒有刪除監視器畫面滅證證據。包括彭姓園長、已離職的趙姓教師在內共9人全部不起訴。
新北教育局表示,5月15日接獲檢舉,隨即啟動「重大兒虐案件司法早期介入機制」,主動報請新北地檢署啟動司法調查,當日也到該幼兒園稽查,並依照教育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啟動行政調查,依照「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應於30日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30日。眼見期限將屆,新北教育局今公布調查結果。
回顧這起幼兒園餵藥疑雲,先是有家長發現,孩童在2至4月出現情緒易怒、自殘行為,後來自行送醫檢驗,驗出「巴比妥」及「苯二氮平類」等藥物,家長聲稱4月底就撥打市府1999專線,但未獲重視,5月多名家長向警方報案。新北市教育局則堅稱5月15日才接獲檢舉,立即啟動「重大兒虐案件司法早期介入機制」,以及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案發園所家長質疑,新北教育局在第一時間,沒有協同檢警就入園稽查,直到5月18日檢警才發動第一波搜索,6月5日才入園採檢,相較於汐止幼兒園餵藥案,啟動調查程序標準不一,對板橋園所明顯有延誤調查、未能及時保全證據情事,導致檢警蒐集監視器、孩童檢體等關鍵證物出現困難,對釐清案情影響甚鉅,顯見有怠忽職守、未能善盡監管責任,日前也向監察院舉發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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