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違規逃逸!警壓制反受傷 妨害公務判無罪...法官:非法逮捕

▲桃園市邱姓男子去年7月間騎車因闖紅燈被巡邏員警發現示意停車盤查,邱卻一路蛇行還逆向跨越分向限制線逃竄,最後不慎騎入田間被員警逮獲送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子違規逃逸拒捕,遭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法官判決無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騎機車違規紅燈右轉且沒開大燈,員警鳴笛示意停下,陳卻加速逃逸,警方攔下後,陳拒絕配合與員警發生肢體衝突,遭依妨害公務罪起訴。但法官認為,陳未主動攻擊警員,反而是警員非法逮捕,因此判陳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於今年3月7日晚間7時57分騎機車時,違規紅燈右轉且未開大燈,被巡邏的許姓員警發現上前攔查,指示停靠路邊受檢,陳卻加速逃逸,許員見狀立刻騎乘警用機車追緝,並將陳攔下。

但陳卻拒絕配合查緝,徒手與許員扭打、拉扯,導致許受有右大拇指擦傷及右膝蓋擦傷,以強暴方式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審理時陳辯稱,他在等紅綠燈時突然有人拉住機車車尾,把他人車摔倒,接著在混亂中壓住他,頻頻向旁人求救大喊救命,「如果我當下知道,我會配合,我不需要為了這種交通事故跟他扭打。」

法官勘驗許員隨身攜帶的密錄器錄影畫面,發現陳違規後許員在後方緊跟,「按喇叭示意」、「大聲要求被告停車」、「鳴笛追逐被告機車」,而陳都不加理睬並持續騎車前行,過程中陳曾用手撥開許員的機車右側後照鏡,且有轉小巷、鑽停等紅燈機車車陣空隙的行為,接著在停等紅燈的車陣中遭壓制上銬。

法官認為,陳雖拒絕配合許員下車受檢的要求,且遭以強制力壓制的過程中不配合,並有掙脫行為,但始終沒有對員警作出「積極的攻擊行為」,只是被動地抗拒壓制作為;許員受到的傷勢也是在壓制過程中,與地板摩擦所致,與陳無關。

不僅如此,當下許員未提出「查證身分的要求」,而是直接將其拉下車之後,會同支援警力壓制,是不合法的逮捕行為,因此陳判決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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