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最重可直接終身解聘! 教育部修法遏止不倫戀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行政院修法遏止性騷,權勢性騷、違反專業倫理的性別互動都納入規範,教育部對「師生戀」祭出重罰。(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版#Metoo事件」從政壇一路延燒到演藝圈、教育界、體育圈等,行政院為此推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3法」修法。行政院院會13日通過性平3法修正草案,針對校園部分,《性別平等教育法》增加「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也就是過去俗稱的「師生戀」,未來若情節嚴重,性平會可直接做出最重終身解聘的懲處。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有關校園性別事件部分,除了原來的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外,增加「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這部分指的是校長或教職員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與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林騰蛟說,也就是利用師生的權勢性關係發展違反專業倫理的關係,「比如說過去俗稱的師生戀,就是這樣的類型」。

林騰蛟表示,這類型在目前的校園防治準則裡就已納入做規範處理,這次把「違反專業倫理」提升到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位階,納入規範。

林騰蛟說,透過這樣法的修正,未來法通過後會修改包含教師法或施行細則規定,若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部分,「性平會可做出最重終身解聘的懲處,現行規範則是性評會調查後,由教評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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