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龜山29歲超商店員提醒戴口罩,不料遭蔣姓持水果刀猛刺身亡。(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42歲紙雕師蔣嘉凱2021年進超商被提醒戴口罩,當場持刀捅死店員。一審開庭時,蔣雖坦承殺人,但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因服藥無意識,對於過程都「記不得了」。桃園地院認為,蔣有明顯殺人之故意,且毫無悔意,判處死刑。如今高等法院13日開延押庭,蔣在還押看守所途中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2021年11月21日凌晨5時許,蔣嘉凱進入龜山住家附近超商購物,但因室內口罩令,被29歲蔡姓店員提醒他戴口罩再入內。蔣不滿遭勸導,氣沖沖離開,隨後戴口罩回超商購物,但結帳後他直接摘下口罩,朝店員方向一扔,隨後離開現場。
未料,蔣仍有心有不甘,竟三度回到超商,招手示意蔡男到店外談判,卻無預警掏出預藏的水果刀猛刺對方4刀,導致蔡男左胸口出現3公分刀傷。當下蔡男忍著傷痛與蔣扭打成一團,雖奪下蔣手上的刀,但最終仍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案發後,警方在現場蒐證。(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地院審理時,蔣坦承殺人,但辯稱犯案前曾服用抗憂鬱藥、安眠藥(FM2)與肌肉鬆弛劑等藥物,精神不清楚,等到醒來時才看見自己雙手染有血跡,且前面躺著店員,大致上知道發生什麼事,但對於犯案過程與細節完全記不清,直到事後看超商監視器才知道自己去了超商3次。
蔡姓店員的姊姊出庭時痛批,蔣始終強調吃了藥記憶模糊、不清楚過程,不僅至今從未向受害家屬道歉,而且庭上回答法官的態度,根本看不出任何抱歉、愧疚,顯見其毫無悔意,所以辯護人提出修復式司法讓他們嗤之以鼻,因為蔣本人無意願,家屬們也感受不到他的誠意。
桃園地院審酌,蔣殺人犯行事證明確,與店員的言行互動、攜帶刀具,以及殺人過程,足認蔣有殺人之直接故意。此外,經精神鑑定,蔣犯案當下的辨識與控制能力均屬正常,雖符合自首要件,但並無悔悟之心,僅因情勢所迫方留在現場,顯非真誠悔悟,因此不減輕其刑,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蔣嫌持刀刺死蔡姓超商店員。(圖/翻攝蔣男臉書、民眾提供)
儘管蔣未上訴,但桃園地院仍依職權上訴。今年2月,高院二審開庭,蔣嘉凱當庭認罪,表示殺人願償命,願意接受死刑,一命賠一命,但過程真的沒有印象,至今仍想不起死者的臉,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殺人,應該是當時吃藥吃茫了。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高院送精神鑑定後,一、二審結果有落差,檢方聲請傳喚開藥的身心科醫師作證,但有無傳喚必要,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如今羈押即將期滿,高院13日開延押庭,蔣在還押看守所途中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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