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護航綠電廠商寄生前瞻計畫 營建署組長收押...原因曝光

▲▼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貪瀆案,立委執行長張騰龍。(圖/記者劉昌松攝)

▲擔任藍營立委助理掛名「執行長」的張騰龍(左2)。(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被控涉嫌透過擔任藍營立委「執行長」的張騰龍,長期收受廠商賄賂與不正飲宴等利益,護航廠商取得雲林縣境內綠電、道路工程等標案,全案涉及不法利益達數百萬元,張男2人前天(12日)被檢調約談到案、訊後被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14日)晨裁定2人均羈押禁見,另2名被聲押的廠商各交保300萬元與70萬元。

法官裁定理由指出,張之明、張騰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不違背職務刑收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的重罪,張之明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有相當理由足認2人有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理由與羈押必要,因此裁定2人均羈押禁見。

檢方同案另聲押陳姓廠商與江姓廠商,法官審理認為陳男2人涉犯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但審酌陳男2人承認參與本案行賄的主要事實,向陳男收賄的公務員已收押,江男主要行賄內容為招待飲宴,考量案情與比例原則後,認定陳男2人暫無收押必要,裁定陳男交保300萬元、江男交保70萬元,均禁止聯繫本案被告與證人,若有違反,法院得改命羈押。

▲▼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貪瀆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前)涉收賄護航綠電業者分食前瞻計畫預算。(圖/記者劉昌松攝)

本案源於檢調獲報,營建署在政府8年8千多億的前瞻建設計畫裡,握有甚高的經費額度,有廠商透過遊走藍綠陣營的生技公司老闆張騰龍設法爭取分食預算,張騰龍原本長期擔任民進黨立委助理,近年改投國民黨立委並掛名「執行長」,也不吝於將人脈介紹給其他廠商。

據悉,擔任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的張之明,涉於2021年、2022年間,收受多家廠商賄賂或不正利益,再藉由指導、協助業者撰寫相關標案投標書,將雲林綠電案、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納入前瞻計畫,並取得營建署市區道路整修等標案,張騰龍居間穿針引線,在張之明與廠商之間扮演仲介甚至是白手套角色。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成員,前天(12日)兵分22路搜索營建署、立法院助理辦公室等處,並約談張之明、張騰龍與營建署課長詹家欣、涉案業者共23人。檢方漏夜偵訊後,昨(13日)向法院聲押禁見張之明4嫌,法官昨晚開庭調查到今晨做出裁定,檢方另諭令詹家欣交保50萬元,黃姓、莊姓業者各交保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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