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名14歲少女遭生父性侵,法官當庭流淚。(示意圖/CFP)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14歲少女遭親生父親三度性侵,飽受身心靈創傷。法官阿布巴卡爾(Abu Bakar)聽見法庭通譯員宣讀被告犯行時,忍不住當庭流下眼淚,並且重判狼父72年有期徒刑及30下鞭刑。
《大都會日報》等外媒報導,住在麻坡市(Muar)的14歲少女於今年6月22日、26日及7月3日遭性侵,且都發生在同一地點。首席檢察官穆尼爾(Raya Danial Munir)表示,考慮到大眾利益及受害者是被生父性侵2大因素,求處最重量刑。
法官阿布巴卡爾在宣布量刑前怒斥被告,「你身為一名父親,應該是在家裡保護孩子的英雄。我很難過,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儘管被告當庭認罪,仍被判每項罪名24年監禁與10下鞭刑,共計72年有期徒刑與30下鞭刑。
不過,由於被告認罪,法官裁定監禁可以同時服刑,也就是只需坐牢24年。另據當地《刑事程序法》第288條規定,鞭刑最多只能24下,因此被告實際上也將被鞭笞24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