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泰國籍女子小娜(化名)與丈夫阿華(化名)在2019年間結婚,婚後同住2年,沒想到丈夫突然搬回前妻家,丟下她一人,不得已才決定提告希望丈夫返家。但阿華辯稱,小娜原本是他婚外情的小三,兩人是假結婚,「為什麼要同居?」不過,台中地院法官並未採信他的說詞,日前裁定小娜勝訴。
▲阿華聲稱和小娜是假結婚。(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娜在判決書中主張,和阿華是在2019年5月、12月間分別在泰國及台灣登記結婚,婚後同住在台灣,2021年1月初夫妻倆搬到台中,沒想到丈夫同年6月間突然搬回前妻家,丟下她一人,要求回來也被拒絕,不得已只好提告希望丈夫回家,「我們確實有結婚真意,為求完整的家庭生活,還曾嘗試人工受孕」。
阿華則辯稱,在和前妻離婚之前,小娜就是婚外情的小三,當初離婚時,他是真的想跟小娜結婚,一起開店經營,後來有人跟他說這是假結婚,事情才會搞成這樣,所以他去警察機關自首假結婚,本意就是想跟小娜分手、離婚,「我們是假結婚,為什麼要同居?」
小娜的同事證稱,認識小娜時,小娜就已經跟阿華在一起了,曾聽聞阿華稱小娜為「女朋友」,兩人到哪裡都在一起,感情很好,婚前婚後都諮詢過要怎麼開按摩店,大家也有幫忙去找頂讓的店面;此外,阿華的母親常常打電話給小娜,小娜都叫對方「媽媽」,他們的婚姻一開始沒有什麼問題,疫情開始後卻經常發生爭吵,「我知道他們想要生小孩,但因為阿華已經結紮了,後來他們一起去醫院(小娜)也都有和我說」。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娜和同事的證詞相符,可見她的說詞並非憑空捏造;至於阿華聲稱兩人是假結婚一事,經台中地檢署調查,最終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因此,阿華主張「兩人是假結婚所以不用負起同居義務」,顯然不可採,最終判小娜勝訴,阿華必須返家和妻子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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