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巴甜列2B致癌物!4類食品最常用 食藥署:國內使用規範不變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世界衛生組織(WHO)今(14)日正式把人工甜味劑「阿斯巴甜」(Aspartame)列為2B類「可能致癌物」。我國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需要更多證據去佐證阿斯巴甜的致癌性,目前世衛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沒有調整先前訂定之每日容許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一般70公斤民眾要喝到9~14罐低卡可樂才會超標,國內相關使用規範維持不變,也會持續關注國際相關安全評估。

▲▼阿斯巴甜,無糖可樂,可樂,代糖,甜味劑。(圖/路透)

▲可樂等飲料添加的阿斯巴甜被列入人類可能致癌物。(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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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談阿斯巴甜。(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談阿斯巴甜。(圖/食藥署提供)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 及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聯合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於2023年7月13日共同公布評估阿斯巴甜(Aspartame) 對於健康影響的評估報告。

IARC說明,阿斯巴甜人類致癌流行病學、動物實驗及致癌機轉證據皆有限,故評定其致癌性分類為Group 2B,屬於「可能為致癌因子(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JECFA認為針對動物及人類實驗數據,不足以說明阿斯巴甜消化後具不良反應,無須改變先前訂定之每日容許攝取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仍為0-40 mg/kg body weight。

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基於IARC說明需要更多證據去佐證阿斯巴甜的致癌性,JECFA也並未改變ADI,食藥署後續將持續關注IARC與JECFA報告,及國際間對於阿斯巴甜安全性之評估與管理動向,現行規範則不會改變。

▲▼甜味劑「阿斯巴甜」(Aspartame)列入可能對人類致癌的「第2B類致癌物」,食藥署提出說明。(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甜味劑「阿斯巴甜」(Aspartame)列入可能對人類致癌的「第2B類致癌物」,食藥署提出說明。(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林金富提到,阿斯巴甜主要添加於低卡飲料、口香糖、冰淇淋、優格的使用。我國目前規範為「各類食品視需要適量使用」,日本可使用,美國方面除烘焙食品訂有限量,其餘食品可適量使用,Codex及歐盟則是針對不同類別訂有相應之使用限量規範。

另因苯酮尿症患者無法代謝,國內要求添加阿斯巴甜之食品應標示「苯酮尿症患者不宜使用」、「內含苯丙胺酸」或同等意義之字樣。

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阿斯巴甜是合法人工甜味劑,不管在國際或者台灣都運用廣泛,其好處是無熱量且甜度是一般蔗糖的200倍,用一點點就達到一定甜度;目前相關動物試驗認為有增加肝癌風險,但還沒有明確的人類證據。

▲▼甜味劑「阿斯巴甜」(Aspartame)列入可能對人類致癌的「第2B類致癌物」,食藥署提出說明。(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甜味劑「阿斯巴甜」(Aspartame)列入可能對人類致癌的「第2B類致癌物」,食藥署提出說明。(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最重要的關鍵還是ADI,顏宗海指出,根據WHO標準,每公斤體重每日不能服用超過40毫克的阿斯巴甜,換算來說,70公斤的成人,一天要喝下9~14瓶健怡可樂,才會超標。

林金富表示,WHO將阿斯巴甜列為「第2B級可能致癌物」有2個含義,因阿斯巴甜可以用的品項多,第1個目的是要拉高關注的程度。拉高關注後,第2個用意是希望能有更多學者專家投入相關研究,現在的研究都非常有限,將來若流行病學、動物實驗、致癌機轉的研究能多投注人力、物力,可能會有進一步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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