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稱餵藥案是「預防性撤照」,遭政院人士質疑,是偷換概念的卸責之詞。(圖/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延燒2個月的新北市私幼餵藥案偵結不起訴。面對新北市府要求道歉,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14日受訪時說,新北市政府撤又復照,才是需要對外解釋的,遭新北酸沒常識,市府是為保護孩子「預防性撤照」。對此,政院人士納悶,「撤照處分」是處罰行為人的「裁罰性不利處分」,完全與「預防性處分」無涉,這樣的說法完全是偷換概念的卸責之詞。
針對偽藥案偵結不起訴,遭新北市府點名道歉,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14日受訪表示,開罰、撤照是新北市政府主責,現在因為不起訴處分,新北市政府表示願意讓它復照。社會各界的共同要求是一樣的,保護孩子的健康,把問題攤在陽光下,重建家長對於幼兒園的信賴,這是非常正確的訴求,「新北市政府前面撤照、後面復照,這才是需要對外解釋的」。
對此,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表示遺憾,回批鄭文燦不是想模糊焦點,就是連一點common sense都沒有,怎麼會連為了保護孩童安全必須施行的「預防性撤照」都不了解,是忘記了,還是太害怕想起?呼籲包括鄭文燦在內的造謠者們面對事實,拿出勇氣道歉,還給「被抹黑者」一個公道。
針對新北市府的說法,政院人士說,所謂「預防性不利處分」,是行政機關基於預防或防止危害的發生或擴大,要求行為人先行停止不法行,例如「警告」、「勸導」、「限期改善」等等,如果行為人違反預防性處分,通常行政機關會依法處以行政罰。
政院人士指出,新北市政府的撤照處分,顯然是處罰行為人的「裁罰性不利處分」,完全與「預防性處分」無涉,這些用語在司法實務上都有明確定義,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新北市政府這種為了擦脂抹粉而偷換概念的強辯之詞,推諉卸責,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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