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男子於今年4月某日凌晨在桃園區某酒吧消費,遇上警方臨檢時,竟徒手毆打與腳踹執勤員警成傷,員警壓制時還動粗口辱罵。(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今年清明連假時在桃園區某酒吧飲酒,凌晨時桃園警方場臨檢,李男因不滿員警臨檢直覺掃興,員警要求出示證件時,竟出手毆打,還以腳踹方式傷害員警,導致員警臉部與手指等處擦挫傷,警方隨即以現行犯強制拘捕時,李還以「X你娘XX」辱罵;桃檢偵結依妨害公務、傷害與侮辱公務員等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28歲的李姓男子今年4月4日凌晨與友人在桃園區民族路某酒吧飲酒,凌晨4時35分許,桃園分局警方到場臨檢,要求李等人出示證件,李直覺警方臨檢掃興,竟徒手毆打員警臉部並以腳踹方式攻擊員警,導致員警左臉頰、左耳與右手無名指等處有擦挫傷,員警以妨害公務現行犯當場壓制逮捕時,李還以「X你娘XX」辱罵,當場被警方拘捕帶回派出所偵訊。
桃園檢方複訊時,李男坦承犯行,警方則提供現場密錄器截圖、現場照片等佐證,檢方認為李已觸犯刑法之妨害公務、傷害與公然侮辱等數罪罪嫌,建請法院從重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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