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港警方結合監理站、環保局在台24線稽查改妝車輛 。(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里港警分局為確保行車安全,守護原鄉部落生活品質,於今 (15)日,在通往三地門鄉、霧臺鄉之台24線路段,結合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勤務,針對超速、改裝車等違規案件強力取締。3小時共告發7件改裝車輛案,而環保局攔查約60輛機車,召回檢驗3輛。累計里港警分局於2023年迄今在省道台24線路段共計取締超速813件、通報噪音改裝車輛324件。
里港警分局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車輛噪音超過標準者,將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不合格車輛仍須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
另歡迎民眾也加入抓噪行列,發現噪音車輛請協助記錄下車號、地點、時間、妨害安寧事實及違規證據資料(影像、照片),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reurl.cc/9po2ba)檢舉,環保局將依法辦理並通知到檢。
里港警分局除不定期會同環保局實施噪音、車輛排氣稽查外,也與監理站共同針對車輛改裝等項目做稽查,並責令不合格車輛在期限內到監理站接受檢驗,展現執法決心。
為為遏止噪音車輛經查驗合格後又再度改裝導致擾寧行為,不論攔檢或通知到檢車輛,只要是由環保局檢驗合格,排氣管會貼上認證標籤並上傳雲端列管,後續攔查或由車牌辨識拍照車輛,經查證屬再改裝排氣管車輛,無須再檢測噪音即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開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呼籲車主或駕駛人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分局長何明祥表示,警方將持續聯合環保局及監理機關加強台24線改裝噪音車輛常行駛路段執行稽查取締,並規劃勤務加強巡邏查察,維護用路安全。並籲請民眾勿為了自身喜好,隨意改裝車輛,既花錢改裝又將遭環保局開罰,還得花時間回指定處所檢驗,不但擾人清夢,自身也得不償失。另台24線沿線進出三地門鄉及霧臺鄉各部落路段,均有設置速限30公里之警示標誌,行經時,務必遵守速限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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