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不只取締汽車不禮讓行人,在4個月內也針對行人闖紅燈開出350張紅單。(圖/台中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交通大隊3至6月強力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有14975件,不只針對汽機車,同時也取締行人闖紅燈或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線,共開出350張,4個月期間全市共發生985件車禍意外,造成6人死亡,950人受傷,比起前4個月(111年11月至112年2月),9人死,1179人受傷,顯見強力取締後有明顯改善。
交通大隊表示,路口意外,車子不禮讓行人,固然是原因,但行人低頭滑手機、闖紅燈、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線同樣不能免責。
985件事故中,問題出在行人者有203件,以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最多;問題出在車輛者有782件,以搶越行人穿越道最多。
警方提醒汽機車駕駛,自6月30日起,車輛不暫停讓行人已加重處罰,從3600元大幅提高到6000元。開車、騎車經路口轉彎時,務必確認行人穿越線無行人通行,有行人時必須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才能通過,以免受罰。
至於行人,通過路口時應注意紅綠燈或行人專用號誌,綠燈時注意左右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儘速通過行人穿越道,切勿滑手機,以免降低注意力而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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