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農藥拌便當」餵汪!辯「看牠可憐安樂死」 判刑2月罰27萬

▲狗狗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張男辯稱因「看狗瘦小流浪很可憐」不忍心才下毒幫牠「安樂死」,法院判刑2月、罰金27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66歲張姓男子將農藥加進便當裡,拿給一隻在民宅前的小黃狗吃,狗狗吃完不到3分鐘、就劇烈抽蓄倒地死亡,隨後飼主返家見狀,又看見一旁殘留便當盒,傷心報警;張男辯稱因為看瘦小的狗狗在流浪很可憐,才幫它「安樂死」,但法官認為不能因此就蓄意下毒奪取動物生命,依違反動保法處張男有期徒刑2月、需繳罰金27萬。

張男2022年10月15日下午,帶著加入了農藥的便當到一處民宅外,檢警調閱監視器可見,門前養的黃色小狗原先神態、動作都正常,還會對著靠近的張男開心搖尾巴,但在吃了張給的便當後,狗狗立即出現走路不穩、劇烈抽搐、顫動,很快在3分鐘內就倒地死亡。

而飼主幾分鐘後回到住處,發現狗狗異狀已來不及,見門前還留有殘餘食物,驚覺愛犬遭毒手,報警抓人;循線將張男逮到後,他則說詞一變再變,先是辯稱不知餵食的食物中有毒物,後來看到自己犯行的畫面都被監視器拍到,改口坦承因為「看狗很可憐,這麼小隻在流浪,這麼瘦小,才幫牠安樂死」。

但法官認為,畫面中的狗狗遭毒殺前狀況正常,對著拿食物的張男搖尾巴,難認狗狗有瘦小、健康狀況不良的情形,況且就算覺得狗狗可憐,怎麼不是想帶回照顧、或者送交其他人領養,反而擅自餵食毒物。

法官審酌後,認定張男避重就輕、以主權者之姿擅妄定奪其他動物生命,絕非善心之士見流浪狗可憐所採取之合理行動,考量其年紀、已靠退休金生活,已坦承下手,依違反動保法中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處2月徒刑,罰金27萬,均可易科罰金或勞役,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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