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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品質文明象徵!花蓮爭取3545萬補助 8處公廁將改頭換面

▲▼花蓮縣長年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政策,對營造優質友善公廁不遺餘力。(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縣長年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政策,對營造優質友善公廁不遺餘力。(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為提升公廁品質讓每一個人享有合適且平等的衛生設備,花蓮縣府團隊持續申請中央補助112年至113年度「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已核定總額3,545萬3,000元經費進行修繕,同時重視婦女、兒童及弱勢族的需求,更多元的照顧到每一位洽公之民眾,也期盼共同維護舒適整潔、優質、友善的公廁如廁環境。

▲▼花蓮縣長年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政策,對營造優質友善公廁不遺餘力。(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該計劃案由行政院環保署核定補助辦理修繕花蓮縣列管公廁,共計有花蓮縣政府農業處(石梯漁港)、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館)、花蓮縣文化局(演藝堂)、花蓮縣消防局(鳳林及新秀分隊)、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富里鄉公所等8個單位公廁獲補助,並將陸續進行修繕工程作業。

▲▼花蓮縣長年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政策,對營造優質友善公廁不遺餘力。(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縣長徐榛蔚長年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等相關政策,感謝近年公廁管理單位對於公廁管護作業的用心,配合環保政策提供民眾優質友善如廁環境,而良好的公廁環境,絕對不只是環保局與管理單位才需要進行維護,環保局將持續推廣優質如廁文化,希望所有民眾未來都能以「公廁如家廁」的觀念,正確使用公廁,以良好的如廁習慣,共同維護舒適整潔、優質、友善的公廁如廁環境。

▲▼花蓮縣長年推廣花園城市、友善環境政策,對營造優質友善公廁不遺餘力。(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環保局指出,民眾前往公家機關洽公時,或多或少都會使用到公廁,雖然使用廁所的時間不長,但使用公廁過程中所帶來的感受,卻可以小窺大,從公廁品質了解這個城市的文化水平,以及這個城市的人民是否具有公民素養。呼籲鄉親使用舒適潔淨的公廁之時,將公廁的事當作你我的事,共同關心愛護公廁環境及物品,讓其他使用者也能有同樣潔淨的公廁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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