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失戀女激戰30多次!人夫怒被「當砲友」 體力不支分手了

▲桃園市陳姓男子2021年6月至年底期間,偷拍女友洗澡與睡覺照片,女友察覺後一怒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台北人夫偷吃小三,因被妻子發現,又覺得小三索討無度讓他「體力不支」而分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追求失戀女子當小三,兩人相約金山洗溫泉時,發生關係並進而交往。而後姦情曝光,妻子對小三求償百萬,人夫也出庭證稱,他和小三交往約半年,發生關係至少30次以上,最後會和小三分手,除了因為被妻子發現,也因為和小三上床的頻率和次數過多,讓他感到「體力不支」。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小三侵害配偶權,應賠償正宮10萬元。

正宮主張,丈夫和小三於前年11月到去年4月間交往親密,兩人除傳訊互說「愛你」外,丈夫甚至要求小三說「我想用視訊看著妳,射出來」、「可以佔用妳幾分鐘嗎!起床後硬到現在,不用出聲音,只想看著妳的身體就行了」,而小三也回覆「那你要看我什麼」並無拒絕,兩人還多次發生性行為,讓她發現後精神大受打擊,要向小三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則表示,人夫曾在鍋貼店打工,而她與鍋貼店老闆是朋友,間接認識人夫。人夫因知道她和男友分手,竟以自殺相逼要她答應追求,所以她才在通訊軟體上被動回應人夫,兩人根本沒有私下見面,更沒發生性行為。

人夫則證稱,小三和鍋貼店老闆的兒子分手後,會向他打探前男友的消息,兩人才開始聊天。直到前年11月底的深夜11點多,小三說她心情不好,他便開車載小三出門散心,到了金山萬里附近,小三提議要洗溫泉,兩人就在那裡發生性行為。

人夫表示,而後他發現小三和其他男人聊性話題,憤而傳訊說「妳把我當砲友......我用心居然妳用砲友的方式來對待,妳給我記住」等語。但最後分手是因為他體力不支,每次送小三到補習班時,小三就會約他去摩鐵,讓他覺得「次數及頻率過多了」,直到有次他又和小三上摩鐵,裸上身接了女兒的視訊電話,女兒可能有向母親告狀,所以妻子之後拿走他的手機查看,發現他和小三的姦情。

人夫指出,姦情曝光後,他和小三還去過1次旅館,兩人從洗溫泉到去年4、5月交往期間,應該發生30次以上的性行為,地點包含摩鐵、汽車後座、小三家。

法官認為,人夫提出的GOOGLE MAP到訪紀錄,與他和小三的對話紀錄大致相符,證明在人夫婚姻期間,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已侵害正宮配偶權,判小三應賠償正宮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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