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劉姓人夫與妻子結婚長達40年,沒想到畢業於國外頂尖音樂學院的潘姓男子明知此事,仍每天點歌訴說情意,甚至傳送自拍裸照,猛烈追求妻子,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50萬元。由於潘男承認曾與劉妻交往,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判他應賠償劉男5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劉男指控潘男經常傳送示愛訊息和裸照給妻子。(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劉男在判決書中主張,潘男明知妻子已婚,仍主動找妻子聊天、談心,甚至每天點歌訴說情意,或是傳送示愛文字訊息,還會傳送自拍裸照表白;而妻子因為受到熱烈追求,在2021年1月至4月間點頭答應交往,他得知此事後精神上受到極大痛苦,因此決定對潘男提告求償15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潘男承認曾與劉妻交往,但主張劉男請求的賠償金額過高,他與劉妻分手之後就未再聯繫,也沒有做出任何騷擾行為,反而是劉妻屢屢騷擾他及他的家人。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針對劉男提出的對話紀錄等證據,潘男皆沒有異議,考量到兩人一方已經退休,經濟狀況尚可,另一方畢業於國外頂尖音樂學院,經濟狀況也不差,最終判潘男應賠償5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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