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桃園機場和松山機場近日因疫情影響為由,完成延長合約與減收權利金的新合約簽署,遭爆疑圖利廠商,對此,立委王鴻薇今(17)日批,桃機和松機史無前例將契約一口氣延長9年和10年,但是跟交通部要契約,卻至今都不提供,為什麼政府要規避監督?這到底是什霸王條款?
王鴻薇質疑,桃園機場公司是交通部出資成立100%持股的國營企業,依政府採購法,昇恆昌和采盟於2018年8月取得桃園機場第二航廈C、D區的免稅店招標案,經營期間為12年並得延長3年,但桃園機場公司逕行對昇恆昌和采盟免稅店,各予以延長10年4個月和9年4個月,無異在未重新公開招標下,昇恆昌和采盟得無條件再取得一標案,造成長達近26年的時間,由同一公司把持機場免稅店,「這完全不合理」。
王鴻薇直言,其實自己之前就向交通部索資,因為該案根本沒有公開招標,所以要求相關單位提供契約,但是交通部規避責任,還回覆說「因為相關單位還沒有決定要給他們延長,所以無法提供.」
王鴻薇也說,雖然是因為疫情將合約延長,然而疫情期間根據行政院核定的「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其中紓困辦法第八條對受疫情衝擊影響的免稅商店等業者主要之營運成本,包括房屋使用費、土地使用費、權利金提出優惠的補貼辦法,並追溯自109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期一年,顯然政府並沒有虧待昇恆昌,那為什麼要如此獨厚這間廠商?
王鴻薇痛批,昇恆昌用疫情3年換10年很明確不合理,此例一開將沒完沒了,那是否高速公路休息站、台北車站k區地下街、桃機捷運及台北捷運廣告業等參予交通運輸相關服務及零售的其他民間業者,都應該同樣因疫情受到嚴重影響,但相關主管單位僅有減租、降低權利金甚或緩收的方式對相關業者提供協助,而沒有長期延租的方式,這樣公平嗎?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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