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要女學生「不穿內褲拍辣照」 金門狼師性騷成立…終身不聘任

▲金門男師要求女學生換上清涼服裝拍照。(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門男師要求女學生換上清涼服裝拍照。(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林名揚、劉人豪/金門報導

金門某國中一名男老師被控性騷,多次邀約熱舞社女學生換穿清涼服裝拍辣照,甚至以美觀為由要求女學生「不穿內褲」,連同已畢業的學生已超過20多人受害,該校性平會於4月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該名男師終止聘約並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

據悉,該名男師任教多年,過去熱心協助拍攝學校熱舞社活動照,也會以社團為由邀請女學生更衣拍攝「定裝照」,長久以來並無異狀,但最近卻有女學生控訴,男師要求在只有一片簡易隔板的視聽教室內更衣,還以配合服裝美觀為由,要求女學生「裡面不要穿內褲」,離譜行徑讓女學生感到「不舒服」,事後向班導反映,這起性騷案才因此曝光。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據調查報告指出,該案經學校調查小組分別針對檢舉人、申請調查人、疑似被行為人、關係人與被申請調查人進行多次查訪與事證交叉比對後,認定本案行為人其作法與客觀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相悖,且罔顧師生之間的關係界限、權力界限與身體界限,造成學生、家長、校園普遍不安,其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孫麗琪處長表示,學校已經該案之調查報告與性平會會議紀錄函報教育處,教育處後續將依法召開縣層級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嚴加審核校方全案調查程序及懲處措施,並要求學校務必踐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之法定程序,將處理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

孫麗琪強調,若申請人或行為人對處理結果不服向學校提出申復者,學校應依防治準則第31條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另關於該師之終止聘約,教育處會依法辦理並請學校至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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