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高雄報導
高雄有民眾到苓雅區知名冰店吃冰,結果一家13人竟有11人腸胃不適,還出現血便,甚至有其他受害者的小孩腎衰竭,住進加護病房。事後,衛生局在冰品檢體中驗出「沙門氏桿菌」,上門稽查發現多項衛生缺失,要求停業一週。對此,老闆回應「我也吃到拉肚子」,懷疑是冰塊出問題,將跟冰塊供應商求償。
▲事發冰店位在苓雅區六合路上。(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黃小姐一家12日六合路某知名冰店用餐,買了8碗八寶冰全家一起享用,不料當天深夜大人們先後出現腹瀉、嘔吐及發燒等症狀,小兒子甚至出現血便症狀。事後,她將過程發上PTT,結果陸續接到10多名受害者來電,異口同聲稱12日當天有到冰店消費,其中一人的小孩甚至腎衰竭住進加護病房。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老闆受訪時回應,那天的冰有問題,他自己也吃到拉肚子,後來直到衛生局上門調查,他才知道整個事情的經過,懷疑是冰塊出了問題,將向冰塊廠商廠商求償。
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立刻介入調查,初估累計就醫人數共11人,其中有4人持續腹瀉等症狀收治住院,目前症狀均已緩解,尚有2人住院治療中。7月14日,衛生局赴冰店當場抽驗,從八寶冰檢體驗出沙門桿氏菌,也從11名患者體內驗出沙門桿氏菌。
衛生局指出,當天稽查後,發現店家地板破損且髒污不潔、垃圾桶未加蓋、未依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紀錄等多項衛生缺失,已責令業者停業1週改善,若屆時未改善,將可命令歇業或停業,並處以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表示,目前檢體已同步送中央疾病管制署檢驗中,待最終檢驗結果出爐後,若認定為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14日前往冰店稽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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