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雲南低價旅遊團導遊拒絕讓記者、律師跟團。(圖/CFP)
記者林郁婷/綜合報導
大陸雲南的低價旅遊團亂象頻傳,除了強迫消費以外,更有導遊威脅遊客,不消費就會被當地列為黑名單,無法再來旅遊,而旅遊公司擔心這些行為被踢爆,如今有不成文規定,不接受「敏感行業」客戶,特別像是記者或律師。對此,律師表示,設置條件限制記者、律師或導遊參團,已經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上游新聞》報導,一名新聞記者日前報名參加雲南旅遊團,因多問一句「有記者證是不是有優惠,免門票」,竟遭到對方建議不要跟團,稱自己怕因此失去工作;另一名從事新聞業的人也實際向旅行社報名旅遊,並同樣詢問「記者證是否優惠免門票」,客服人員直接表示,「我們沒辦法接待記者,也沒有旅行社願意接待記者」。
▲記者報名雲南旅遊團遭拒。(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該客服人員進一步透露,有些導遊不願意接待記者,除非是報名純玩團,否則多少都會有購物行程,怕記者特地來拍照寫新聞,「玩的話,就不要說是記者了,因為公司那邊的話,基本上是不收這種敏感行業的(遊客),比如說有的像律師之類的也不會收」。
《央廣網》也有報導指出,早在2017年春節假期時,就有旅遊公司在平台針對雲南的特價旅遊團,設置許多門檻,對消費者的家鄉、年齡、性別都有特別規定,甚至禁止記者、律師及旅遊業工作人員跟團。
昆明中國國際旅行社的客服人員對此表示,這些旅遊團都有一些購物行程,「因為擔心此類行為被記者曝光或被律師拿合同說事,所以對這兩個職業的遊客加以限制」;另一名業內人士也稱,「主要就是擔心這些特定職業的人『挑刺』」。事後平台將違規的旅遊團下架,對該家旅遊公司進行處罰,也向涉及到的相關用戶道歉。
▲特價旅遊團設定參團門檻。(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現在實際到旅遊平台上查看雲南行程,只有寫到出於安全考量,不接受孕婦預訂的提醒,沒有對於特定職業的限制,但旅遊公司仍會口頭建議特定職業的人不要參團。
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宣傳推廣處工作人員也表示,沒聽說過類似現象,「不要報低價團,報正常價格的團應該就不會遇到這類問題。」
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聶煒昌指出,設置條件限制記者、律師或導遊參團是不合法的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充分知情權、生命健康權、財產安全權、選擇權,這些權利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經營者沒有選擇消費者的權利;第十六條也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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