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豹甲車案「A走國防部21億」!中興電工董座江義福改判5年10月

▲戰車營反擊再戰整備,雲豹甲車更換輪胎,M60戰車更換引擎▼(圖/記者呂佳賢攝)

▲雲豹甲車2012年時爆出收賄弊案。(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上市公司中興電工(1513)承攬國防部雲豹八輪裝甲車動力底盤系統標案,遭控購入中國次級品交貨導致雲豹裝甲車故障頻傳,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董座江義福6年6個月徒刑及併科罰金3500萬元。不過,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18日改判,江義福5年10月徒刑,犯罪所得新台幣20億餘元沒收。

國軍2012年招標雲豹甲車的「動力底盤系統」,預估金額80億元,中興電工卻以48億餘元,低於底標的價錢得標後,分發給下游廠商含億嶸、劉鐵公司、智輝科技等,並在同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分批交貨完畢,經驗收合格後,國防部進而付款總計20億9916萬元。

▲中興電工董座江義福。(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興電工董座江義福。(圖/記者李毓康攝)

不過雲豹甲車實際下部隊後,卻頻傳故障意外,直到2015年檢調接獲檢舉,才發現中興電工疑似以中國大陸製的次級品交貨。台中地方法院2021年10月20日一審宣判,不單董座江義福遭判刑6年6個月徒刑及併科罰金3500萬元,中興電還要遭沒入所得近21億元。

中興電工事後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18日宣判,江義福依犯特別背信罪、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4年、4年6月,應執行5年10月徒刑,中興電工公司取得未扣案犯罪所得20億9916萬元沒收,其餘人判10月至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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