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因未禮讓行人等多項交通違規罰緩拒繳遭執行。(示意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多次交通違規被開罰未繳,經多次催繳無效,最後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存款扣押,直接抵扣罰緩。
111年8月間林姓男子駕車行經新竹市中正路口行人穿越道,因轉彎未禮讓行人、未打方向燈遭開罰合計2700元,一週後,男子又繼續交通違規,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裁罰1200元,3張罰單合計3900元。
男子遲遲未繳,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新竹分署傳繳通知林男應於指定日期前繳清罰鍰,但林男仍置之不理、拒絕繳納。新竹分署使出殺手鐧,核發收取命令,直接通知郵局將存款解繳給移送機關以抵罰鍰,從郵局存款中直接扣押3900元足額繳納。
另一名21歲周姓男子,同樣因駕車違規遭新竹區監理所裁罰1500元,之後再違規停車遭罰900元,周男同樣不把罰緩通知當一回事,最後同樣被新竹分署核發扣押命令,足額扣押,核發收取命令,兩案全額徵起。
新竹分署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萬一遭受裁罰,亦應積極面對處理,如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力執行。新竹分署對未停讓行人之違規裁罰案件必將列為優先嚴格執行對象,鍥而不捨執行,全力落實行人優先之交通安全政策,以保障行人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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