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人夫發現妻子偷吃工程師,還同遊日本5天4夜。(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偷吃工程師,兩人互傳諸多鹹濕對話,小王不僅嘿嘿笑表示「我明天要X死妳」、「讓妳知道我有多MAN」,還自信傳送下體照給人妻欣賞,兩人更一起前往日本遊玩,讓人夫怒告小王求償7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判小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結婚8年,育有兩名子女,原本家庭幸福美滿。去年7月間他使用電腦,無意中發現妻子偷吃小王的證據,兩人不僅對話鹹濕、外出約會並發生性行為,還在2016年到日本共遊5天4夜,拍攝小王在旅館僅用枕頭遮住下體的照片,這些行為都侵害他配偶權,他要求償70萬元。
小王辯稱,2016年發生的事早超過法律消滅時效,而且根據人夫舉證,頂多證明他有調戲或騷擾人妻,不能證明他們有男女交往,LINE對話紀錄僅是他思想的表達,無法證明兩人逾越男女分際。
法官查看兩人訊息,小王對人妻說「我本身不是跟(個)一定要做愛的人,但是就是想跟妳做愛」、「我明天要X死妳」、「讓妳知道我有多MAN」,人妻回稱「我要叫救命」,小王則笑說「嘿嘿嘿」、「那我會X的更大力」,人妻也欣然同意說「好啊」,小王更興奮回「那來吃雞雞」等語。前年1月兩人討論車輛送修,沒車怎麼去汽車旅館,同年5月小王又說「上次跟妳吃飯,發現妳的胸好像變大了」、「什麼時候讓我抓看看」,人妻則嬌嗔「色北北」,同月小王又淫笑表示「放假在家」、「可以車震,嘿嘿嘿嘿」,直到去年7月,兩人還在討論約捷運見面,買酒去旅館喝等行程,小王也傳送自己的「大雕照」給人妻。
法官認為,小王侵害配偶權屬實,審酌小王為工程師,月收入12萬元,判他要賠人夫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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