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歲聽損小黃駕駛撞死人 4個月前剛體檢合格!公總:肇因是未停讓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新北中和一名28歲女子6月27日過斑馬線,遭右轉計程車撞上,送醫搶救8天仍宣告不治,女子丈夫質疑小黃司機69歲且戴助聽器,「交通部怎會讓這種人持續上路」。公路總局表示,計程車駕駛逾65歲每年體檢換照一次,該駕駛今年2月曾體檢且在助聽器輔助下聽力合格,該起事故初判是駕駛未依規定停讓導致。

因應高齡化社會,計程車職業駕駛年齡限制自民國99年從65歲放寬延至68歲,民國106年再自68歲延到70歲。根據公路總局規定,計程車駕駛逾60歲需要每年換照和體檢一次,體檢項目依據年齡增長更趨嚴格,其中68歲以上體檢項目增加失智症、白天嗜睡指數、睡眠品質、運動心電圖檢查、尿液、血液、生化檢驗等。

根據統計,目前65歲到68歲小客車職業駕駛人為1萬0267人;68歲到70歲小客車職業駕駛人為47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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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中和一名女子過馬路時遭右轉的計程車駕駛撞上捲入車底,搶救8天宣告不治。(圖/蔡先生提供)

▲新北中和一名女子過馬路時遭右轉的計程車駕駛撞上捲入車底,搶救8天宣告不治。(圖/蔡先生提供)

根據公路總局監理站調閱資料顯示,6月27日該起車禍肇事計程車駕駛今年2月10曾因換照體檢,體檢紀錄由醫生檢驗合格並簽證,今年2月18日板橋監理站審驗合格發照,根據體檢紀錄,該名駕駛自民國86年取得職業小型車駕照,聽力檢測都正常,今年才有配戴聽力輔助器,根據聽力檢測規定,可辨別音響即可。

公路總局監理組指出,從肇事影片看來,該起肇因是因為計程車駕駛沒有停讓斑馬線行人造成,與聽力無直接關係。

針對外界有要求對高齡計程車職業駕駛人管理加嚴聲浪,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則表示。高齡駕駛人管理有沒有需要調整,要經過詳細相關數據和研究,會持續關注。

張舜清指出,按照規定,一般駕駛身體發生問題,無法達到駕車條件,就要把駕照繳回,目前交通部已研擬處罰條例相關修法,未來會介接到衛福部相關單位,駕駛如果身體出現重大變化,包括視力嚴重衰退、癲癇、聽力障礙等,會透過介接取得個人身體健康資料後,監理機關將通知相關駕駛體檢和確認,若確實無法繼續使用駕照,會要求駕照繳回。

公路總局補充指出,目前跟身心障礙和醫療等相關單位開會並取得共識,未來將與衛福部和保險單位介接,將提供相關資料,將可知道駕駛人最新身體狀況,若體能有差異,會通知回來重新體檢確認是否適合駕駛,若不適合,會註銷駕照繳回;根據規劃,若身體出現癲癇、視覺障礙、聽力障礙、失智症、肢體障礙,將通知體檢,若3個月內沒有回來體檢,將公告註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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