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拉法葉艦佣金檢方獲汪傳浦海外資產43億元 瑞士也分得43億!

▲▼康定級巡防艦,西寧艦,PFG-1203,拉法葉巡防艦,拉法葉艦,中華民國海軍,國防,軍購,反潛。(圖/記者李毓康攝)

▲我國檢方追回拉法葉案佣金43億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國庫大進補!法務部協助台北地檢署追查拉法葉艦案中軍火商汪傳浦獲取的鉅額佣金,日前已經獲得瑞士方面同意,並將美金1億3,804萬餘元(約新臺幣43億元)匯入臺北地檢署外幣專戶。不過本於國際慣例,瑞士方面主張分享不法所得,瑞士也獲得美金1億3,804萬餘元。

拉法葉艦案爆發於1989年到1991年間,當時我國與法國軍火商湯姆笙簽署的拉法葉巡防艦軍購案,但爆發收受佣金的弊案。之後參與本次採購案的相關中法人士,竟陸續出現自殺、墜樓等離奇死亡,包含我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武獲室執行長上校尹清楓,成為國際懸案。

本案爆發後,我國自2001年起就發動國際司法互助程序,向歐洲各國請求凍結本案關鍵人物軍火商汪傳浦家族海外資產,其中瑞士於2001到2003年間,陸續凍結汪傳浦家族27個帳戶。由於汪傳浦已於2015年1月20日病逝於英國倫敦。而我國刑法沒收新制於2016年7月1日上路,當時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隨即發動追討程序。

其中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協助檢方追討,於今年2月間自列支敦斯登取回1,103萬餘美元(約新臺幣3.3億元)之不法所得。如今再傳捷報,瑞士同意將所凍結的汪傳浦27個帳戶內金錢,返還我國,金額為約1億3,804萬餘美元(約新臺幣43億元),並於7月11日已經匯入臺北地檢署外幣專戶。後續將由檢方持續進行追討。

我國雖然順利追回43億元,但瑞士方面依照國際慣例,主張就所凍結之汪家海外不法所得進行資產分享。我國檢方最後也同意與瑞士以50:50比例進行資產分享,以利國際合作之長期發展與正向循環。意思就是瑞士也同步取得美金1億3,804萬餘元。

▼軍火商汪傳浦(左,已歿)和妻子葉秀貞因拉法葉傭金弊案遭通緝。(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軍火商汪傳浦(左,已歿)和妻子葉秀貞因拉法葉傭金弊案遭通緝。(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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