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莊智勝/台北報導
國軍又爆共諜案!調查局國安站監控掌握,中華民國扯鈴聯盟常務理事、扯鈴教練魯紀賢自去年4月起即與退役士官兵接觸、拉攏、吸收,進而發展組織刺探軍事情報,違反《國家安全法》。北檢19日兵分25路展開搜索,訊問7名被告後,其中包括魯紀賢等5人遭聲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魯紀賢等5人均羈押禁見。
初步調查,魯紀賢疑似接受中共軍情單位指示,在台接觸、吸收缺錢士官兵發展組織,並藉此刺探軍事機密、蒐集軍事情報,涉犯《國家安全法》。北檢監控長達1年多,19日決定收網,兵分25路前往6個陸軍營區展開搜索,並帶回魯紀賢與退役士官兵共7人、以及現役軍士官、地下錢莊業者等11名證人,訊後裁定魯嫌等5人聲押、郭姓退役軍人20萬交保、另名退役軍人則請回。
據了解,本案緣起北部某營區輔導長發現,營內多名士官兵遭地下錢莊業者追債,進而發現借錢的士官兵均是透過退役的學長牽線介紹,且借貸的士官兵在營內行為可疑,疑似有刺探軍事祕密嫌疑,輔導長遂將情資上報,全案因此曝光。
國防部政戰局獲悉後,懷疑背後有組織操控,因此報請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監控長達1年多,昨檢方見時機成熟,發動突襲搜索,一舉將涉案的魯嫌等7人逮回。
檢方訊問後,將魯嫌等5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認為,依被告供述及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足認被告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第1款、第5條之1第1項前段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係屬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事實或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5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扯鈴教練魯紀賢。(圖/記者劉昌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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