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燦、劉美雪詐欺39億元,日前在泰國遭遣返回台。(圖/調查局提供,下同)
記者吳奕靖、黃資真/高雄報導
陳智燦、劉美雪台籍夫妻倆在台灣詐欺吸金39億元,潛逃海外長達21年,日前在泰國被遣返回台,然而高雄地院認為2人無羈押必要,雙雙無保請回,但要每天到派出所報到,雄檢不服決定提出抗告。
回顧此案,陳智燦、劉美雪夫妻2000年在香港虛設列治文信託有限公司,對外佯稱該公司係歐洲日內瓦集團旗下企業列治文銀行之子公司,以代客從事外匯期貨交易,且保證年獲利二成以上為號召,在台灣各地以傳銷方式吸引民眾投資。
隔年謊稱海外銀行倒閉,拒絕支付紅利及返還本金,總計詐得39億餘元,受害者逾4000人,兩人隨後潛逃大陸後遭通緝多年,直到2人在今年7月至泰國曼谷以菁英護照申請永久居留,泰國移民局察覺有異,調查後逮捕2人,並於同月18日遣返回台。
怎料,19日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時,考量夫妻倆身無分文,裁定無保請回,加上他們在台無固定居所,同時要求2人每天到前金分駐所報到,限制出海、出境;檢方不服,經研議後決定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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