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與雲林縣環保局等單位人員前往麥寮、臺西、水林等地會勘稽查,緝獲非法傾倒廢棄物共14件。(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近期在沿海地區多處廢棄魚塭及斗六、莿桐等地低窪農牧用地獲檢舉有不法業者傾倒、回填營建廢棄物情形,相當嚴重,縣長為遏止雲林淪為不法業者傾倒廢棄物天堂,特別指示雲林縣警察局、環保局等單位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宣誓查緝決心。
雲林縣警局在今年5月份治安會報由列席之雲林地檢署葉喬鈞檢察官指導取締技巧,並即邀集雲林地檢署、雲林縣警察局、環保局等相關單位,以Line成立即時聯合稽查小組,陸續由葉喬鈞、莊珂惠、林柏宇檢察官指揮偵破虎尾、台西、麥寮、斗六、西螺、莿桐等地違法傾倒之案件。
▲雲林沿海地區多處廢棄魚塭及斗六、莿桐等地低窪農牧用地獲檢舉有不法業者傾倒、回填營建廢棄物情形。(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7月11日、18日由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與雲林縣環保局、農業處、台西地政、北港地政等人員前往麥寮、臺西、水林等地會勘稽查,累積自聯合稽查小組成立迄今,僅月餘時間即已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14件68人,查扣犯罪工具挖土機13台、推土機3台、砂石車與相關車輛7部、鋪設地面鐵板150片及手機等犯罪機具一批,並逮捕楊姓犯嫌等15人均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警方查扣犯罪工具挖土機13台、推土機3台、砂石車與相關車輛7部、鋪設地面鐵板150片及手機等犯罪機具一批。(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警察局呼籲民眾,如有任何土地需要填土改良,應依法向雲林縣環保局及農業處提出申請,如任意提供土地堆置來路不明之廢棄物、甚至不明土方,均可能涉嫌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廢棄物清理法罪嫌,無易科罰金之機會,且後續仍須支付動輒數百萬元清除廢棄物費用,暨地政處等行政罰鍰,得不償失。
▲雲林警方查扣犯罪工具挖土機13台、推土機3台、砂石車與相關車輛7部、鋪設地面鐵板150片及手機等犯罪機具一批。(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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