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首件國民法官參審宣判!妻遭家暴40年殺夫 獲減刑判7年2月

▲▼新北地院外觀。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地院審理季姓婦人涉殺夫案,今做出全國第1件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宣判。到案被羈押至今的季婦始終認罪,並主動打電話報案、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案情最大爭執在於季婦是否因長期受丈夫家暴而行兇、符合「情堪憫恕」再減刑1次的資格,歷經本周二(18日)起連續3天密集審理,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組的合議庭,今依殺人罪判處季婦7年2月徒刑,可上訴。

63歲的季婦與72歲范姓丈夫結婚約40年、育有1女1子均已成年。去年(2022年)11月29日深夜,季婦在新北市三重區住家趁丈夫酒醉熟睡之際,涉持菜刀、水果刀與鐵錘,猛力揮刺及重擊丈夫頭胸腹等處,造成范男全身36處銳器傷與6處裂傷,包括心肺肝等臟器遭刺穿引發大出血,當場死亡。

季婦伴屍1個多小時,隔天(30日)凌晨1點多打電話報警自首,到案供稱和丈夫婚後一起經營燒臘店直到退休,丈夫生前酗酒且酒品差,每次喝醉就對她打罵,她受不了丈夫長期家暴而出現憂鬱、恐慌等症狀,就醫吃藥30多年,事發當晚丈夫酒醉又對她碎碎念,她情緒崩潰、憤而行兇。

這起家庭悲劇被列為新北院第2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因季婦始終認罪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今年(2023年)3月28日起訴後,審前準備流程快速,一舉超車成為全國第1件國民法官參審所做的宣判。檢方卯足全力要搶下首勝,推出張勝傑、鄭皓文、郭智安與劉家瑜4位公訴檢察官陣容,輔以製作精美的投影片應戰,連論告時的法庭走位、眼神和語調,都下了一番功夫。

面對檢方的人數優勢,季婦僅有的1位辯護律師葛彥麟,力爭季婦有「情堪憫恕」再減刑1次的機會。季婦姊姊出庭證稱妹妹遭妹夫「從年輕打到老」,季婦姊姊更激動斥責妹夫生前的惡行「是魔鬼」,在庭旁聽的親友附和大罵范男「可惡」。

季婦女兒作證時泣不成聲,表示案發後很震驚,很自責「如果我多陪伴、關心父母,或許事情就不會發生了」。季婦女兒說選擇原諒母親,「希望她好好活下去,這些年的一切我看在眼裡,我明白她的痛苦,也想過如果是我,是否會選擇一樣的路」,並求法官「給我媽一次機會,讓她在剩下的人生好好活著、好好愛自己」。

季婦女兒的證詞令法庭全場一片靜默,有些旁聽民眾忍不住紅了眼眶。檢方以筆錄為證,指季婦的兒子曾說不能接受這件悲劇,「不想見到母親」,季婦兒子以工作忙碌為由沒出庭作證,季婦女兒表示弟弟「立場和我一樣」,意指弟弟已原諒母親犯行。

范男在家中排行老二,他的弟弟作證表示得知發生命案,有如「晴天霹靂」,不相信二嫂會做這種事。弟弟說范男個性「剛直、嫉惡如仇」,二哥二嫂感情不錯,二哥有時對二嫂大聲,比較兇,罵她笨,也聽聞二哥對二嫂家暴,他沒親眼看過,但碰面時看得出二嫂不快樂,可是二哥二嫂會一起去釣魚。

曾協助季婦取得法院核發保護令的社工證稱,季婦被列為「危機程度高」的受暴個案,但2018年季婦卻聲請撤銷保護令,季婦告訴她被丈夫施壓,「我若不撤銷就死定了。」

季婦描述自己犯行時表示始終深愛丈夫,但婚後飽受丈夫打罵與精神虐待,因為丈夫懷疑她外遇,本案發生前,丈夫曾拿毛巾要置她於死地,她踢丈夫下體才逃走求救,丈夫不准她回娘家避難,放話要傷害她娘家親友、要讓她不得好死,甚至看到電視新聞播報殺妻案件,丈夫揚言要照做,她非常害怕,因此出現幻聽幻覺。

季婦自稱對丈夫逆來順受,事發那晚丈夫喝完3瓶米酒,醉了又對她碎碎念,2人就寢約20分鐘,她醒來看著丈夫,覺得2人不再恩愛,她的人生充滿無奈,她搖搖丈夫確定已熟睡,突然起殺機「今天一定要有個了結」,並連吞6顆醫師開的鎮定藥物,壓抑猶豫、恐懼心情才動手。

季婦說丈夫喉嚨被她砍中第1刀噴血,睜眼看她,「眼神有對到」、好像想講話卻沒發出聲音,她就跟丈夫「聊天」,訴說這40年的委屈「我這麼愛你,你這樣傷害我」,邊聊邊清理血跡,並非想滅證,而是在做「最後的告別」,她怕丈夫沒死透,所以在丈夫身上倒鹼片溶劑想確認究竟死了沒,雖因此造成腐蝕灼傷,但不是要毀屍。

檢方強調季婦即使曾為家暴受害人,但犯案那一刻起,「她不再是被害人,而是加害人」,藉此喊話國民法官專注於本件案情,檢方並以黑白或縮圖方式,秀出范男的遺體影像藉此詳述季婦行兇所造成的傷勢,檢方認為季婦犯罪手段惡劣、態度不佳,反對季婦取得「情堪憫恕」再次減刑機會,並具體建請合議庭在「8年到12年」徒刑之間,採取「中間偏輕」的標準對季婦量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