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資料照。(圖/疾管署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今年流感疫情延遲,一直到夏天都還有疫情,根據疾病管制署監測顯示,近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還是持續,尚未明顯下降,顯示社區仍有病毒持續活動。為了減少流感重症、死亡,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今(21)日宣布,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再延長一個月,適用期限至今年8月31日止,這也是今年度第五次延長,擴大對象期間為歷來第二久。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去(111)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402例 (239例A型H1N1、151例A型H3N2、5例A型未分型、7例B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0%),86%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其中死亡85例 (57例A型H1N1、25例A型H3N2、1例A型未分型、2例B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曾淑慧表示,近期社區A型H1N1與H3N2共同流行,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雖逐漸下降,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尚未明顯下降。考量流感病毒仍持續於社區中活動,故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今年8月31日止。
這也是今年度第五度延長擴大使用對象,曾淑慧表示,原訂擴大期間為111年12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因流感疫情持續,爰112年4月至8月期間逐月延長擴大條件。除101年度擴大用藥至H7N9指揮中心解散外(擴大使用期間為101年12月1日至103年4月30日),本次為歷年第二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指出,由於目前流感與COVID-19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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