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趁著凌晨時分闖入女住戶家中,不但動手逞慾,還打斷了對方的鼻樑。(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吳姓男子在北屯某社區擔任保全,沒想到竟趁著凌晨時分,闖入女住戶小花(化名)的家中試圖性侵,不但脫去對方的衣物逞慾,還不斷出手痛毆,導致小花身上多處受傷,鼻樑也被打斷。民事法庭審理後,判吳男、保全公司需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吳男是台中北屯某社區的夜班保全,因為工作的關係,他得知了小花與10歲大的兒子同住,2022年7月某天的凌晨,藉著酒意爬進了小花家的浴室窗戶,打算侵入小花家中。
小花當時正在臥室休息,看到有異樣後起身查看,沒想到吳男竟從浴室內衝出,摀住小花的嘴巴,還強吻得逞。吳男強吻得逞後,又出拳毆打小花的頭部、身體,接著強拉對方往床的方向走去。小花過程中奮力掙扎,一度掙脫控制,沒想到逃到一半又被拉回臥室,還遭抓著頭撞擊牆壁、地板等處。
小花遭到猛烈攻擊,只能佯裝暈倒,躺臥在地板上,吳男見狀以後,則褪去小花的衣物動手逞慾。而在吳男準備圖謀不軌時,小花瞬間醒來,朝著吳男的下體猛踹,還反折對方的手指,並且在兒子的幫助下,成功把人控制住、報警處理,成功阻止了一場獸行。
▼小花不斷遭受攻擊,只能假裝暈倒、躺在地上,沒想到因此遭吳男褪去身上衣物。(示意圖/123RF)
小花遭到毆打,身上多處受傷,不但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肩膀、四肢等處也多有挫傷,鼻樑還因此骨折,傷害十分嚴重,全身也有多處流血。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吳男身為保全,沒有履行職責,反而以不合常理的方式闖入住戶家中,用強迫的手段逼迫小花就範,嚴重戕害了小花的身心,也破壞了住戶對保全的信賴,且還矢口否認罪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照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吳男4年6個月有期徒刑。吳男對此不服,提起了上訴,被台中高分院駁回。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小花除了報警提告以外,同樣也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吳男與物業公司賠償500萬元,還告了吳男與保全公司,求償100萬元。民事法官審理後,則判物業公司不必賠償,吳男、保全公司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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